性平意識抬頭加上通報機制完整下,近年被揭露的校園性平事件也隨之增加。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廖瑞祥攝
校園性騷擾通報量連年升,從2022年到2024年幾乎翻倍,調查屬實的被害人數,也從2019年的2376人,增加為2024年的5226人,對現場教師來說,這其實是意識抬頭的轉型過程,象徵性平制度、觀念轉變下,過去的「玩笑」不再只是玩笑,讓學生勇於說出不舒服;然而,嚴格的通報義務,一者造成現場教職員的疲憊,另一方面,本就超載的行政人力,遇上快速增加的案量,越來越吃不消,要麼樣才能讓這張網真的接住人呢?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李雅菁,也是教育部的性平委員,她對一件案子印象非常深刻:兩個學生吵架,一人罵另一人是同性戀,老師雖然當下制止並告誡,卻因為沒有進行性平案件通報,而遭罰3萬元,「他可能已經對危害控管盡到最大的責任,但是沒通報就是沒通報。」她感嘆,這讓現場老師感到非常疲憊。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20多年以來,隨著一次次社會矚目案件,相關保護、通報機制不斷完備,然而在保護加強下,現場到底有沒有足夠的能量,可以承接每一個可能受傷的個案?
校園性騷通報、屬實案件連年增 國小受害人數翻4倍翻開教育部最新的校安統計分析報告,令人心驚的是,知悉疑似性平事件的通報數字,連年增長,以每十萬學生通報人次來說,知悉疑似18歲以下性騷擾事件飛速增加,從2022年的656.45人次,到2024年已經幾乎翻倍,達到1182.9人次。
通報量提升,調查屬實案量也連帶提升。根據教育部統計,性騷擾調查屬實被害人數,從2019年的2376人,到2024年增長為5226人;這其中,又以國中階段1950人最多,高中階段1367人次之。
此外,國小階段人數增加幅度驚人,從2019年的348人,增加到2024年的1326人,短短6年增加將近4倍。
看在第一線教師眼裡,這不是現場出現嚴重的性平危機,反倒是社會氛圍轉向的某種清創過程。
「開玩笑」不是藉口 現場教師:不舒服就要說全國高中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政策部副主任呂惠甄,同時也在完全高中擔任學務主任,她指出近年來確實通報量增加,但這並不代表事件增加,「其實可能是學生更願意說,或老師知道這件事情一定要通報。」呂惠甄指出,在性騷擾這部分,有些過去被當成開玩笑的事,現在大家都認知會踩到紅線,比方學生常對同學的身材、性徵或外貌開玩笑,「像是說他的第二性徵是大是小」,或是彼此互傳影片、照片,也可能男生之間互相拍打、觸摸、笑對方「娘娘腔」,這些情況過去多是口頭警告,甚至老師也覺得沒什麼,「但現在看起來,來其實都有點讓人不舒服」,加上通報機制也趨完整下,才造成案量增加。
教師認為,如今的學生對於性平、玩笑的意識比過去更強。資料照,廖瑞祥攝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瑋真則說明,《性平教育法》推動到現在,性平案件居然增加,當然會有人對此感到質疑,但她認為結果正好相反,「以前也許很多是黑箱,或因為老師知能不足而沒通報」,如今的結果反倒是性平意識抬頭,因此她持正面態度。
然而,郭瑋真也指出,老師們積極通報的另一面,是因為害怕受罰,這是值得思考的另一個問題,「我們不可能永遠這麼高張力吧?應該要去思考下一步是什麼。」
罵髒話「有性內容」得通報? 教師嘆無彈性所謂的高張力何來?《性平教育法》跟相關防制法規中,早已有規範教職員工知悉疑似性別事件時,應在24小時內通報學校或主管機關,否則開罰3到15萬元,而在2023年戲劇《人選之人:造浪者》於全台捲起MeToo浪潮後,性別三法的修法也進一步明確規範,「先通報學校權責人員」,再由該人員分別向教育、社政主管機關通報。
《人選之人:造浪者》後來在台灣掀起metoo大浪。資料照,公視提供
釐清法規加上社會氛圍轉變,進一步細看2024全年通報量,知悉疑似18歲以下性騷擾事件總共通報有2萬1074件,涉及5萬267人次,是目前兒少保護事件中占最多比例的案件,在中小學階段,分別是國小1萬81件、國中7195件、高中3347件,數量十分驚人。
李雅菁分析,目前增加的許多通報案,都是疑似學生對學生性騷擾,但他們不見得有性意味,「像很多髒話都有性的內容」,學生覺得講了好玩、可以激怒人,但有些老師覺得這是小事,也當下口頭告誡學生,如果因此忽略通報,反倒可能會受罰,「就會變現在只要有聽到,那你就最好就去通報。」但她質疑,這些事件真的都涉及性別事件,都需要通報嗎?承辦人流動率原本就超高 案量增更加累垮而這個業務量,對行政承辦人來說又是另一種考驗。校園性平案件的通報與後續處理,多由學務處主責,國中通常為生教組長負責,高中則是生輔組長,這兩個職位,放諸各校都以高流動率聞名,甚至常由代理教師擔任,因為他們除要處理性平事件外,也需負責校園霸凌、暴力事件等。
呂惠甄說明,生輔或跟生教的業務涉及大量法規,也可能要陪學生去派出所,與教師本來的訓練相差甚遠,當然大家都希望學生遇到狀況時要講出來,但行政上的負擔確實相對增加,尤其教官退出校園後,更多負擔都轉嫁到這幾個人員上,而在高流動率下,要苦惱的常常就是接手人員對法規不熟悉,更擔心通報或處理流程因此產生疏漏。
郭瑋真則指出,《性平法》不同於霸凌,另一個特性是不能事先調查,一律要先通報,並且進行調查,而在實務上,由於多須聘請校外委員調查,調查費用也是學校的另一個苦惱之處。
根據主計總處規定,學校聘請校外專家擔任調查委員時,調查會議出席費上限為新台幣2500元,每場次以2至3小時為原則,另外調查報告的撰寫稿費,則為每千字1100至1600元。
過去已經疲於奔命的校園行政,如今又要負擔更多案量。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廖瑞祥攝
郭瑋真直言,光是一次調查會議需要的成本,相加往往就要1萬5000元,若要求調查完整動輒超過5萬元,往往會壓縮到其他學校經費。她呼籲,政府單位應該要思考給予學校更多補助,通報流程也應該簡化,不該跟校園安全系統疊床架屋。
兼職者訓練不足 立委:效法美國設專職協調員對於現場負擔過載,社工、兒福背景的立委林月琴坦言,她過去擔任國中小性平委員時,也遇過案子過了半年甚至兩年,才交出報告來,就是因為負擔過大而疏漏,「一個受害學生到面前跟你談事情時,我根本電話進不來、也沒辦法處理其他事」,工作節奏被突發狀況打斷是常見的情況。
林月琴並談到,除了工作量以外,承辦人往往也面對無力感,這些由教師兼任的人員不見得經過完整訓練,容易出現替代性創傷,或模糊跟當事人的界線,這些都是常見的情況,更不提在後續支持上,未必所有承辦人的主管都有足夠知能,「如果他說那個不用管,那要怎麼辦?」
林月琴認為,應該增設專職人力處理性平相關業務。資料照,李政龍攝
對此林月琴呼籲,應該比照美國《教育修正法》第9條規定(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 of 1972),設立協調員。
這條法規是由時任總統尼克森在1972年簽署,要求接受補助的教育機構設置「第9條協調員」(Title IX Coordinators),根據美國教育部公布資料,協調員在機構中被要求的義務包含:揭發歧視、處理及協助處理申訴,也會協助學校制定調查方法,此外,在更正向部份來說,也會協助制訂、推動性別相關課程、注意現有環境是否有歧視或失衡狀態。
輔導官的思考,是可以負責一所學校所有性平業務,包含通報,以及教育課程規劃。資料照
林月琴以此說明,台灣目前《性平教育法》雖然規定要專人負責,但往往就是學校人員兼任,她認為應該專職,透過具有專業知能的人員,一者可以更熟悉處理流程,再者也有足夠知能自我保護,「我們不會投入到個案的情境裡很嚴重,自己沒辦法拔出來」,協調員可以依據學校規模設置,假設小型學校學生、班級數少,可以思考類似輔導老師的方式,採取巡迴共聘,他們不但能處理性平事件,也負責全校性平教育規畫。教育部:持續辦理人員培訓、補助調查經費對於現場呼籲,教育部則表示,目前每年持續辦理各階段調查人員培訓至少各1場次,並持續依需求製作「校園性別事件通報及處理程序流程圖」、「發掘校園性別事件潛在被害人方式參考指引」等資料,掛載於性別平等教育資訊網,供相關下載運用。另自2024年起透過「辦理學務輔導工作相關業務經費計畫」,協助各地方政府充實相關業務人力、辦理調查專業人員培訓,至2026年已核定補助辦理124場次,並挹注學校調查校園性別事件經費。
面對如今的過渡期,現場教師認為重點依然是,希望未來孩子能具備怎樣的性平意識。圖為示意圖。資料照,廖瑞祥攝
面對現場紛擾,郭瑋真最後強調,台灣現在正在邁向性平理想的路上,「我覺得這都是個過渡,所以現在會看到很多亂象」,但在批評之外,她希望大家思考期待孩子長大後,能展現什麼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