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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國對逾1400貨號調高進口關稅 資誠:墨西哥台商留意銷美貨物有補稅風險

    2026-05-18 13:37 / 作者 吳馥馨
    墨西哥今年起調高逾1500個貨號進口關稅,資誠提醒墨國台商,若貨品再出口美、加恐有補稅風險。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今(18)日表示,墨西哥政府今年起對未與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國家、逾1400項貨號調高進口關稅,涉及電子零組件、汽車零件、鋼鋁製品及化工材料等品項。台商若以墨西哥為生產基地,再銷往美國、加拿大,要貿易日後可能補繳進口關稅的風險。

    資誠表示,墨西哥政府自2026年1月1日起,對未與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國家的多項產品調高進口關稅,稅率介於5%至50%,涵蓋超過1,400個HS Code,受影響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台灣等主要亞洲經濟體。

    許多台商在墨西哥生產據點採用IMMEX加工模式,透過暫緩繳納進口關稅降低現金流壓力,因此部分企業認為此次關稅調升的衝擊有限。然而,若成品最終銷往美國或加拿大並欲適用《美墨加協定》(USMCA)的優惠關稅,就必須特別留意關稅調升、IMMEX與USMCA第2.5條之間的交互影響,原本在墨西哥端透過IMMEX暫緩或免除的進口關稅,是否可能在產品出口後被要求補繳。

    資誠稅務服務會計師陳民卿表示,台商過去赴墨設廠將IMMEX視為降低進口關稅負擔紓緩現金流的重要誘因。但許多企業忽略,即使成品已出口,若成品以USMCA優惠關稅銷往美加,仍可能因USMCA第2.5條限制,在墨西哥端需補繳原本透過IMMEX遞延的進口關稅。

    USMCA第2.5條規定,美、加、墨廠商自非USMCA成員國進口原料、零件或半成品等,加工後將成品出口至另一USMCA成員國,如該非USMCA原產地貨物在進口時享有關稅遞延或免繳等優惠,該關稅優惠金額將受到成品在USMCA進口國所繳納關稅的限制。

    多數符合USMCA原產地規則的成品適用零關稅,代表原料半成品等進口關稅優惠金額被限縮為零,企業需在成品出口後補繳當初遞延或免徵的進口關稅。而IMMEX所提供的關稅暫時免徵措施,正是USMCA第2.5條所限制的關稅優惠型態之一。

    以部分電子零組件為例,若墨西哥製造公司自台灣或中國大陸進口原料,其進口關稅在新制下被調升至25%,因採用IMMEX而可暫時免徵;嗣後加工組裝成品出口至美國符合USMCA原產地規則適用零關稅,依USMCA第2.5條規定,原先因IMMEX遞延免繳的25%進口關稅,在產品出口至美國後須全數在墨西哥補繳。

    資誠表示,隨著2026年墨西哥持續大幅調升未與其簽署自貿協定國家的產品進口關稅,這類補稅風險的金額影響將同步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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