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假冒律師推動「通姦除罪」釋憲的周方慰,涉嫌私吞公司資產還向銀行詐貸1.6億遭起訴。資料照。呂志明攝
曾推動「通姦除罪」釋憲,卻遭人踢爆是假律師的周方慰,曾因拿前女友裸照恐嚇遭判刑。如今他又被檢方查出,於擔任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時,涉嫌挪用公司款項2850萬元拿來購買私宅、繳信用卡費等花費,還將公司所有的嘉義南華大學集賢樓變賣、簽訂AB合約,向銀行詐貸1.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2/24)日依《刑法》背信、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及《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周方慰(在押)等5人,對周方慰求刑5年。
調查指出,富邦公司於2015年間購入嘉義南華大學集賢樓宿舍,並與南華簽立包租契約,事後曾因履約問題鬧上法院,不過最後雙方調解成功,南華同意分期給付2850萬元給富邦公司。不料,周方慰卻涉嫌將南華開立給富邦公司的14張支票全數挪為己用,拿去繳私人信用卡費、購買房產等。
周方慰2023年曾因充當司法黃牛幫人打官司,還拿裸照恐嚇前女友,遭移送北檢。資料照。讀者提供
富邦公司買入集賢樓後,就一直以出租宿舍作為公司唯一的收入來源,但檢方查出,周方慰於2020年未召開董事會、股東會,也沒獲得其他股東同意,就涉嫌私自代表富邦公司、璽美實業公司及鈞言實業公司簽訂三方合約,把集賢樓賣給鈞言公司,導致公司利益受損。
不僅如此,調查發現,周方慰與璽美公司實際負責人林柏傑、鈞言公司負責人蘇哲彥間簽訂的買賣契約,實際交易金額僅1億4300萬元,3人卻簽訂AB合約,刻意將金額墊高成2億3000萬元,目的是向銀行詐貸。
涉嫌與周方慰共同詐貸的林柏傑。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方查出,他們首先推由余國華、陳柏佑統籌規劃假金流並籌措資金,將貸款用的「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業務」交給不知情的第三方公司辦理,待AB合約簽好,就以鈞言公司或個人銀行帳戶匯款到「履約保證專戶」,製造鈞言公司支付自備款6900萬元(虛偽總價2.3億的3成)的假象,隨後,再透過轉匯等方式轉回到鈞言公司或蘇哲彥的帳戶,偽造不實金流。
檢方調查,周方慰等人為避免東窗事發,還延續璽美公司帳戶過往均是在新北迴龍存提現金的習慣,刻意在特定日期在當地銀行提領現金。余國華還傳訊息回報周方慰,「代書說還是到迴龍的銀行領比較好,這樣才能符合上次買賣的金流。」
涉嫌與周方慰共同詐貸的余國華。資料照。呂志明攝
涉嫌與周方慰共同詐貸的陳柏佑。資料照。呂志明攝
調查指出,蘇哲彥後來拿著假契約書、履約保證收付款明細等文件,以鈞言公司名義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為取信銀行,還事先準備好假的集賢樓宿舍營運收支狀況、假租約及租客明細等資料,讓銀行誤以為集賢樓宿舍營運狀況良好,同意核貸1億6100萬元(虛偽總價2.3億的7成),等於鈞言公司沒出半毛錢就把集賢樓買下。事後,周方慰等人還在實價登陸上填寫集賢樓交易價格是2.3億。
此外,檢方還查出,蘇哲彥等人還涉嫌利用不實租約,以集賢樓要進行夜間整體修繕工程為由,向銀行騙取3000萬元紓困專案貸款額度,再透過假發票讓銀行撥款2096萬5000元。
北檢認定,周方慰等5人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背信、《銀行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於今日提起公訴,並將周方慰求刑5年並移審。檢察官認為,周方慰始終否認犯罪,考量蘇哲彥迄今滯外未歸、本件屬於重大經濟犯罪,兩人有勾串供詞可能性,將建請法院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