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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比廖添丁!診間刺傷泌尿科名醫江漢聲 輔大肄業生一審判1年6月

    2026-05-26 15:18 / 作者 侯柏青
    泌尿科名醫江漢聲(輔大醫院官網)在輔大醫院診間遇襲,主嫌曾柏瑋持美工刀行刺被捕。資料照。Threads網友授權
    輔大肄業生曾柏瑋不滿泌尿科名醫江漢聲涉挪用校產判無罪確定,去年11/11在臉書預告「替天行道」,隨後在輔大醫院診間持美工刀攻擊江漢聲,導致其右手腕和左腹受傷,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醫療法》起訴求刑7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合議庭認定他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罪判處1年半有期徒刑。可上訴。

    前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被控利用輔大診所名義借款、挪用校產400萬元,並和時任醫學院副院長洪啓峯、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等人共謀外包標案,圖利輔大診所250萬元。一審判江10月有期徒刑,洪、林各4月,均可易科罰金,二審去年8月逆轉改判3人無罪確定。

    檢方查出,時年30歲的曾柏瑋是輔大哲學系肄業生,他於2019年在學時,試圖闖入輔大校務會議旁聽被擋,怒告時任校長江漢聲等人妨害自由未果,也曾為掏空校產一事發動罷課抗議,因而對於江漢聲無罪確定感到不滿,因而預謀犯案。

    曾姓男子在輔大醫院診間行刺泌尿科名醫江漢聲遭逮捕(讀者提供);他去醫院前曾經在個人臉書貼文說明動機。取自曾男臉書

    曾男在去(2025)年10月底,用APP軟體預設11/11下午5點在臉書發文,強調「中國有荊軻,台灣有廖添丁和白米炸彈客。希望大家看到的話可以轉發與關注此事,畢竟『沒正義就沒和平』。」曾男表示,比刀刃更暴力的是整個學閥巨塔與權貴司法的不義體制,這是抵抗「違法判決」的行動聲明。

    他的內文還提前洗白,強調「本人必須預先聲明,基於下述之理由,無對江漢聲殺人之主觀犯意...」,他指稱,自己是選擇醫療資源充足的醫院內而為,而非他處,攻擊的目標是江漢聲的泌尿器官,不是其他更具殺傷力的身體部位等,提前否認殺人。

    曾男臉書發文。取自臉書

    曾男臉書發文。取自臉書

    調查指出,曾男於11/11下午2點26分掛江漢聲的號,趁江漢聲診療完畢正在轉手洗手之際,對其喊話「我不是來看病的,我看你不爽很久了」,隨後就拿預藏的美工刀朝其下半身揮砍,曾男見江轉身徒手抵抗,竟持續持刀攻擊,導致江受到右腕約6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淺裂傷、左手左腹壁擦挫傷等傷害。

    江漢聲趁隙逃離診間,曾男將手上的美工刀朝他丟過去,幸好江漢聲閃得快溜得也快,沒被美工刀丟中,僅受右腕6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淺裂傷、左手左腹壁擦挫傷。

    曾男旋遭檢警逮捕並聲押獲准,由於罪證確鑿,檢方短短7天就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並從重求刑7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

    曾柏瑋使用的兇刀。資料照。讀者提供

    輔大醫院名醫江漢聲遇襲傷勢。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北院合議庭認定,檢方雖然起訴殺人未遂罪,但審酌曾男的主觀上應該只有傷害犯意,因而變更起訴法條,改認定他涉犯《刑法》傷害罪、《醫療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從重依傷害罪論處。

    合議庭痛斥,曾男對江漢聲另案判無罪心生不滿,不思考理性溝通,就輕率用「謀求輿論關注」當藉口,對江漢聲持刀相向,欠缺現代社會成員包容異見的基本能力,除了導致江漢聲受傷,還造成醫療從業人員心生恐慌,以及社會上提供日常公共服務者,於進行毫無防備的日常工作時,感受到惶惶不安。

    合議庭也認為,曾男除了妨害江漢聲執行醫療業務,顯然也未尊重醫事人員及醫療業務之執行,對醫病關係造成不良影響,所為實有不該,考量他自始坦承犯案,但未獲得被害人諒解,另綜合他的家庭及經濟狀況等因子後,決定判處1年6月。全案可上訴。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許必奇、受命法官張景翔及陪席法官梁世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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