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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力打擊毒駕! 台高檢通令各地檢署積極聲請羈押 強化嚇阻效果

    2026-05-26 15:37 / 作者 呂志明
    台灣高等檢察署。呂志明攝
    為了確保國人行車安全,台灣高等檢察署自昨(5/25)日起展開「全國毒駕掃蕩行動專案」,今(5/26)日以傳真方式行文,通令全國各地檢察署,針對毒駕案件依法採取更積極的行動,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的修正規定,果斷聲請預防性羈押,以強化嚇阻效果,保障國人安全。

    台高檢署這次執行的毒駕掃蕩專案,自昨日起至6月底,這次行動結合全國各地檢察署、警察機關及相關執法單位,採取「強力查緝、從嚴追訴、依法聲押、從重求刑」等多重措施,以有效打擊毒駕犯罪。今日再請各地檢署對於毒駕案件應積極聲請羈押。

    台高檢署指出,《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的修正條文已於今年5月13日由總統公布,並於同年5月15日正式施行。這項修法的重點在於賦予司法單位更多法律工具,以應對可能對社會造成威脅的犯罪行為。而毒駕不僅危害駕駛者個人安全,更可能對無辜民眾的生命、身體及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因此必須從源頭加強防範。

    台高檢署今日特地以傳真方式行文,請全國各地方檢察署,要求對毒駕案件採取「零容忍」態度,依法聲請羈押相關嫌疑人,並適時向社會大眾發布相關訊息,以展現檢察機關嚴懲毒駕、守護交通安全的決心。

    台高檢署表示,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重大損害。對於這類案件將持續依法從嚴偵辦,並與司法警察機關密切合作,落實執法、強化防制,嚴防毒駕危害,守護國人交通安全與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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