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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潑滾水害前夫全身近6成三度燒傷險奪命 判賠42萬

    2026-02-23 12:54 / 作者 施書瑜
    法庭判決示意圖,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尤姓女子因懷疑前夫另結新歡,竟趁對方熟睡時潑灑滾燙熱水,造成對方全身近6成大面積三度燒燙傷、險些喪命。尤女被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定讞,高雄高分院判決她須賠償42萬6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尤女與前夫於2021年11月調解離婚後搬離住處,但仍偶爾返家取物,2022年3月9日中午,她返回前夫位於前鎮區的住處,雙方共進午餐時因感情問題發生激烈爭執,尤女更被要求徹底搬離,她因此懷疑對方已有新歡,心生不滿。

    當天下午4時許,見前夫在客廳沙發半躺熟睡,尤女竟持滾燙熱水朝其胸部與四肢潑灑,前夫當場痛醒呼救,送醫後診斷全身約50%至59%為三度燒燙傷,一度休克命危,部分傷勢至今無法完全恢復。

    尤女辯稱當時在廚房切水果,聽聞熱水瓶破裂聲才發現對方燙傷,否認故意犯行,但法院不採信其說法,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家暴殺人未遂。刑事定讞後,前夫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醫療費、看護費與精神慰撫金共300萬餘元。

    一審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受傷程度後,判決尤女應賠償42萬6000元,尤女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金額尚屬合理,駁回上訴,維持同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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