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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子嘉造謠疫苗採購案遭判誹謗罪 今繳罰金24.5萬免牢獄之災

    2026-05-26 09:41 / 作者 呂志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今(5/26)日上午前往北檢執行。呂志明攝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於節目中指控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及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在疫苗採購案中涉貪,遭法院認定構成加重誹謗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案件於今年4月9日定讞,台北地檢署通知吳子嘉於今(5月26日)上午執行,吳繳納24萬5000元罰金後即免除牢獄之災。

    根據檢方調查,吳子嘉在節目中指控蘇貞昌及陳時中涉及疫苗採購貪污,並聲稱消息來源為上海復星醫藥公司在台灣的授權代表王秉豐(原名王國綸)提供的對話紀錄及文件。吳子嘉表示,當時東洋公司董事長林全代理上海復星,原本計劃出售3000萬劑BNT疫苗,每劑價格為美金28元,但因衛福部改為採購200萬劑,導致東洋公司退出。他進一步指出,郭台銘所購疫苗每劑價格為美金50元,若採購價高出10美元,可能造成政府損失1億美元。

    然而,檢方認為吳子嘉的指控僅基於王秉豐的單一消息來源,而王秉豐的說法僅為「耳聞轉述」,且未參與相關談判或接觸其他相關人員。北檢因此以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吳子嘉。

    一審期間,陳時中出庭作證並強烈反駁吳子嘉的指控,批評其僅憑轉載資料便進行指控,且混淆正式與非正式程序,以不正確的訊息汙衊相關人員。一審法院於去年9月24日認定吳子嘉構成1次誹謗罪及1次加重誹謗罪,各判6個月及4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8個月,得易科罰金。

    吳子嘉不服一審判決並提出上訴,二審期間仍堅稱其指控經過查證,並進一步指控立法委員吳秉叡介入疫苗採購案,導致東洋合約生變。但二審法院不採信其辯解,維持一審見解及量刑,全案最終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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