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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渣律師或是魔鬼代言人?無差別殺人案辯護律師:你見過完全沒朋友的人嗎

    2019-03-27 16:56 / 作者 白宜君
    《我們與惡的距離》第一集前2分鐘,第一個小高潮便出現。飾演無差別殺人案的被告辯護律師吳慷仁,在走出法庭時被激憤的民眾潑糞,白襯衫上沾滿屎。透過直播畫面,網民紛紛留言「人渣律師」、「這種人還要用納稅人的錢養他嗎」,吳慷仁坦然承受,他向劇中的妻子說:「家屬的情緒總要宣洩啊。」


     



    翁國彥是曾文欽從二審到最終判決的辯護律師。講起曾文欽,這名字在大眾記憶大抵已模糊,但若回放到2012年底,發生在臺南的湯姆熊割喉殺童案,大眾曰之可殺的恨意大約又會直覺燃起:



    曾文欽、遊藝場隨機挑選被害人、殺害10歲男童、在2016年無期徒刑定讞。

    吳慷仁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飾演辯護律師王赦,第一集開頭兩分鐘,就被激憤的民眾潑糞。為殺人犯辯護的律師,是否就是魔鬼代言人?(圖片∕公視提供)

    喃喃自語的兇嫌 連律師都不知道在表達什麼

    2013年9月,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辦公室接受曾文欽的案子,由翁國彥擔任辯護律師,「我的疑惑跟大家都一樣,就是我想不通他為什麼要殺人。」翁國彥第一次走進看守所,曾文欽埋頭、趴在桌上不說話。



    「我想,他都不溝通,二審大概也不用玩了。」翁國彥回憶,他台北、台南之間往返奔波,希望多探知曾作案前發生什麼事,作案時到底在想什麼。曾文欽大部分的時間閉口不言,有時喃喃自語,即使是律師也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解鎖對話通道 在獄外、在獄內他都生活在最低標準

    有一次,翁國彥去探視曾文欽,曾突然提出希望律師幫忙買點乾糧與飲料。「這是我第一次幫被告買東西。」翁國彥說,一般看守所的收容人,都會有家人送錢或是來探視時帶點食物,「但事件發生後,他的家人都不敢去接觸。」沒有錢,又在看守所內「不配合作息」,曾文欽被單獨關到隔離室,「即使在獄中他都是最低生活標準。」



    大概是基於最單純的互惠機制,自從翁國彥開始幫曾文欽帶些口糧、飲料後,曾文欽開始願意「配合」開口說話。「我還是一直問他,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情。」翁國彥說,透過曾文欽開始願意說一點自己的事情,可以發現,「他在犯案前精神狀況就很差了,他是孤身一人在這社會上。」

    孤身一人生活在世間,與周遭都沒有可信任關係的建立,這是一個人走向非人的過程。圖為2019年即將發售的社會孤立恐怖遊戲Mosaic(圖片∕Mosaic遊戲截圖)

    你見過沒有朋友的人嗎? 他早就是孤身一人了

    翁國彥說,透過民間團體與法扶基金會不斷的去探視曾文欽,他大略說出了犯案前30年活在這世間的樣貌:小時父母離異,國小便開始做粗工賺錢養爸爸;工作場合都是成年人,沒有說話的對象,性格寡言少與人互動;從2004年起,曾文欽便往來於多家醫院的精神科就診,長期受憂鬱、激躁、焦慮所苦。



    「你見過完全沒朋友的人嗎?」在調查曾案時,翁國彥見到了。曾文欽犯案前還有一個交往七年的女友,但那一年也分手了。翁國彥說,曾文欽有病識感,會密切就醫,但同時可以發現,他在精神上、經濟上、情感上都受到極大的壓力,「他沒有朋友,與女友分手後就是孤身一人生活在這世上。」翁國彥後來有撥打曾文欽前女友的電話,打過去早就是空號了。

    辯護律師:動機不明 但我覺得他是為了想自殺

    根據精神鑑定報告,曾文欽長期受精神官能性憂鬱症與社會恐懼症等身心疾病所苦。翁國彥坦言,曾文欽案後,接連三年間又發生北捷案、北投殺童案、小燈泡案,引起社會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極度焦慮。「但這系列的隨機殺人案,其實是目前的社會體質讓我們根本沒有注意到這些在邊緣、角落掙扎的人。」



    曾文欽被逮捕的當下,許多媒體都曾以「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做標,指稱曾文欽嗆聲警察,挑釁狂妄。「但我覺得他其實是想自殺。」翁國彥提出精神科醫師所做的鑑定報告佐證:曾文欽沒有人際關係、找不到工作、拉不下臉去找還願意幫助他的親戚、自殺過但沒死成,「最終冒出詭異的、偏離常人理性的想法--殺人讓國家來判死吧。」



    「我們只是比較幸運。」爬梳曾文欽在犯案前的作為,翁國彥不無感嘆,曾文欽幼小時,願意去工地幫父親賺錢、被霸凌從不還手、也不怠工,犯案前沒有犯罪記錄,「如果他生在一般人家,可能也就是一個勤勤懇懇的上班族。」



    原生家庭、先天生理條件都是老天一開始就給的,而不是自己想要的、選擇的。生而為人,翁國彥引述顧立雄在模擬憲法法庭的結辯詞:「我們每個人都在薄冰上跳舞。」有的人順利走過,有的人踩破冰河摔落,「運氣好的人可不可以回頭拉一把,還是多踹一腳,淹死最好?」

    受刑人是做錯事的人。但生在世間,也許我們都可以想一想,平凡的我們是否多了很多的幸運。(圖片/pixabay)

    犯錯者必須付出代價 而我們也需要知道更多才能預防

    其實,精神疾病患者的犯罪率遠低於一般正常人。三總精神醫學部主任曾念生曾接受採訪指出,在台灣,每20,000名嫌犯中,大約只有0.5位會被判定為有精神疾病患者。只是人的直覺一旦激起,把精神疾病貼上標籤也最容易,以暴制暴最為痛快。「如果讓這個人死就是贖罪,那真是太簡單了。」翁國彥說。



    很多人都認為,犯罪就要受罰、罰越重越能制止罪惡,才是公平的概念。但在法律人眼中,刑法並不是殺人償命,而是「理解當事人的處境」。



    翁國彥直言,曾文欽案影響他甚鉅,從此他更在意重建犯罪人生命歷程。「我並不是說,如果我是他,我就要去殺人,這是他的決定,而這個決定是錯的,他帶走了無辜的生命。」他頓了一頓:「但你若了解他的生活與處境,也許對要不要判死,會有不一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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