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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重判受暴婦殺夫案 民團批司改開倒車「無人民參審效果」

    2023-08-23 14:03 / 作者 政治中心
    國民法官法院。陳品佑攝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8/23)與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聯合召開記者會,批評今年起施行的國民法官制度包括案件類型選擇、檢辯訴訟攻防手段等問題浮出,呼籲修改政策停止實施。

    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說,《國民法官法》首件案件審判開始,制度即陷入荒腔走板的情況,7月首件家暴殺夫案判7年2個月引起爭論,協會觀察到3種問題。

    首先,由判決結果顯示,法官影響過重,無人民參與審判效果。過去鄧如雯殺夫案判3年,輿論認為判太重,但本案判7年2個月,是前者的加倍。鄭文龍說,上述案件的審判長在事後表示,該判決結果及量刑在預期範圍內,代表兩個問題:一是法官確實可以操控國民法官判決結果,二是再度出現違背社會價值觀的判決。

    律師陳為祥也說,國外陪審制是由法官量刑,陪審團衡量是否犯罪,國民法官制則將事實認定與量刑綁在一起,容易出現國民法官判重的現象。法官有審理案件經驗,了解量刑標準,看國民法官判很重,也無動機說服改變想法,恐讓量刑失去標準、讓民眾無所適從。

    游毓蘭則表示,1998年制定《家暴防治法》是希望避免出現下一個鄧如雯,但現在仍出現這樣的悲劇且遭重判,可見國民法官不清楚相關脈絡。她認為,為了增加國民法官報到率,司法院宣稱處理案件只要3天,涉重罪的法律案件複雜,牽涉又廣,3天難做出最公平量刑。

    其次,鄭文龍指出,檢辯雙方失衡、法院不重視專家證人。國民法官首起判決確定案件中,被告雖有做精神鑑定,但法庭之上卻無傳喚精神科醫師,被告於行為當時責任能力的有無為審判重點。他批評,國民法官制度下,法院毫不注重專家證人,審判程序粗制濫造,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不過是在瞎子摸象。

    最後,鄭文龍表示,最選任程序不公開,有違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原則。他提到,這樣就無法讓外界了解,法院是如何選出終局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大開公開審判的倒車。

    游毓蘭和陪審團協會呼籲,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半年,爭議屢現,顯示司法系統尚未準備好接受新型態的審判制度,以舊思維控制人民、操控判決的作法更是開民主倒車,應停止施行國民法官制度,重新檢討何種人民參審才適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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