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開鍘】辯檢大打情感戰 經文、悔過書VS慶生照用8次協商換來

2023-07-28 19:29 / 作者 呂志明、侯柏青
負責這次「酒駕撞死單親爸」的公訴檢察官,左起黃振城、楊舒雯、林佩菁、高光萱。台北地檢署提供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在審理「酒駕撞死單親爸」案件時,辯檢大打「情感戰」,被告的律師提出李佳修抄寫的33次「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及悔過書,表示李已有悔意求輕刑,而檢方則提出死者與母親、女兒一家人慶生的合照,呈現受到這次車禍死亡案件影響最大的「就是這2個人」,而這次法庭之所有會有這麼多的催淚彈,公訴檢察官透露,這是8次協商換來的。

國民法官開庭審理李佳修「酒駕撞死單親爸」案,在針對怎麼量刑進行出證時,李的律師團秀出一份「悔過書」和心經,還說李心經足足抄了3大本,表達李有悔意,請求從輕量刑。公訴檢察官見對方大打感情牌,也不甘示弱的秀出一張死者與母親與小孩一起慶生的照片,訴說「受到影響的,就是這2個人」。

今天(7/28),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宣判,將23歲在押被告李佳修依酒駕致死罪嫌,判處7年2月有期徒刑,參與這次的北檢公訴檢察官,包括主任檢察官林佩菁、檢察官高光萱、黃振城、楊舒雯,也大方接受記者採訪,記者好奇當初為何拿出這張令國民法官動容的照片,在打這場「情感仗」時,到底花了多少心思?未來國民法官會不會就是在打「感情仗」?

理性檢察官也需忠實表達被害人家屬感受

主要負責這件案子的公訴檢察官高光萱先跳出來先笑著說:「我是當檢察官,我是一個很理性的人,要我辯感情是一件很難的事。」然後立即換上嚴肅的語氣說,「我參加過3場模擬,這是第1場實戰,等於有4場,法務部在國民法官法草案推出後,就不斷的進行教育訓練,有請美國擔任過檢察長的前輩、美國律師來講授表達情感的狀況。」

她表示,在國官專組建構以後,「佩菁主任尤其著重在被害人協商的建立,這個部分我們也有跟犯保、曾經是犯罪被害人家屬的記者,來跟我們分享他怎麼寫出帶有情感的故事,我們的訓練是有長達1年以上的紀錄」,在講完這些後,又突然笑著拉高分貝說:「即便如此,我現在還是沒有辦法帶感情的講話,但是我有在努力。」

煽情照進法庭,檢察官:客觀的呈現「受到影響的,就是這2個人」

至於未來會不會在法庭上變成打感情仗,她則認為不會,同時還透露,這次法庭上會有佛經、悔過書、照片,是用8次協商換來的,她表示,因為院方不會允許發生這件事,像有個國官提到讓他最感動那個家庭合照,「其實一開始院方是不讓我們提的,他們認為這個太煽情了,但是因為‧‧你知道我們協商8次嘛,這8次裡面‧‧唉,就是,檢辯各自覺得如果能夠彼此退讓,或許就不用協商到10次,所以我們就各自退讓了一些東西。」

她接著說,我們讓辯方提出了他們的懺悔書跟他們的經文,辯方則讓我們提出了這份照片,而且我們其實有4張,但我們只挑了1張,並且在辯方的同意下,把眼睛遮住,我覺得眼睛有他的力量,因為想要客觀的呈現「受到影響的,就是這2個人」。因此在院方的控制下,我不認為會流於濫情。

國民法官制度,將民眾經驗、生活智慧帶到法庭

檢察官黃振城也認為國民法官的制度是在著重在把一般民眾的經驗、生活智慧,帶到法庭裡面來,我記得有個備位的國民法官,問被告李佳修:「經文、悔過書是誰教你寫的?你自己想寫的嗎?」這個我覺得非常犀利,很多人一定認為是有人在下指導棋求輕判,就檢方的立場,不太可能直接問他這個問題,但由國民法官問這個問題,我覺得非常到味,那位國民法官甚至問他悔過書寫了什麼內容,你說2句來聽聽,這也讓我印象非常深刻。

另外當被告李佳修的媽媽提到兒子在國中的時候,因為當時在做生意比較忙,因此在求學過程中表現不佳甚至被記過,她都不知道,我記得有位國民法官提出質疑,國中階段只要小朋友有任何問題,學校一定會通知家長,身為家長的妳,怎麼可能會不知道?這個制度真的讓國民把他的人生經驗、生活智慧帶到法庭上面來。

客觀的呈現證據,供國民法官量刑參考

檢察官楊舒雯則提到,因為除了告訴人的說法之外,我們還需要一些他們有過的回憶,或是家庭共同生活的證據,像是被告學習的紀錄,當初我們都有調完整的學校資料,我們也知辯方想要引用對被告比較有利的部分,但我覺得交互詰問就是要客觀的呈現證據,所以在討論後決定對被告不利的部分,也要呈現出來,讓國民法官在量刑時可以參考。

主任檢察官林佩菁則指出,這件酒駕致死的案件相當具有指標性,因為這件的重點在於量刑,這個量刑是反映國民法官的法律情感,法院的刑度是7年2月,與我們具體求刑的刑度相去不遠,這應該是忠實的反映出國民的情感。



呂志明、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