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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虎精釀」創辦人持有大麻 繳20萬獲緩起訴確定

    2024-05-08 08:17 / 作者 呂志明
    台虎精釀創辦人吳祖倫涉嫌持有、施用二級毒品大麻,被移送法辦。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虎精釀創辦人吳祖倫遭人檢舉施用大麻,警方事後在他家中查獲6包大麻、大麻菸彈、及吸食器,因此被移送法辦,事後吳男吸食的部分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持有大麻部分,台北地檢署認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考量他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20萬元給公庫,檢察官同時依職權送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已調查完備,駁回再議,緩起訴處分確定。

    《維基百科》介紹;台虎精釀創立於2013年,「由吳祖倫與四位同樣喜愛精釀啤酒的合夥人共同創立了臺虎精釀股份有限公司,並以打造國際精釀啤酒品牌為目標開啟事業。」

    新北市刑大日前偵辦網紅Joeman(九妹)、蕾菈夫妻呼麻案,從檢舉的訊息中發現台虎精釀的創辦人吳祖倫涉嫌施用大麻,因此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去年11月15日上午,新北市刑大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吳祖倫住居所執行搜索,查獲6包大麻,其中2大包總淨重14.32公克,另4小包總淨重1.6323公克,含有大麻成分的菸彈2個,淨重0.7733公克,另外還查獲電子霧化器2支、分裝勺及濾網1包、研磨器2個、捲菸紙、濾網、濾嘴1組等。警方在採集吳祖倫的尿液後將他移送法辦。

    事後,吳祖倫的尿液檢驗結果呈大麻代謝物陰性反應,吳到案後也否認犯罪,檢察官就吳男施用的部分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至於他持有大麻的部分,檢膑官認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考量他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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