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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重文圖利爆案外案 台智光董座李慶煌涉偽證被起訴

    2026-05-28 10:16 / 作者 呂志明
    台智光董事長李慶煌。資料照。呂志明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及台智光弊案,一審重判9年,現正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但台北地院在審理此案時,發現台智光董事長李慶煌出庭作證時,不實陳述他不認識全案關鍵人物康立錡,認為李慶煌涉嫌做偽證,因而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調查後,於今(5/28)日依《刑法》偽證罪起訴李慶煌。

    檢廉查出,陳重文和李慶煌有交情,台智光取得北市府光纖標案,陳重文認為有發包監視器的獲利空間,遂和廠商康立錡合夥「立錡雲端公司」,並利用議員職權介入「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前後圖利自己321萬8480元。北檢起訴陳重文後,北院判他8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另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之刑。

    另外,陳重文及其妻白惠萍與台智光公司董事長李慶煌、顧問陳豐源等人,就台北市光纖 BOT 案關於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率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刑法》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部分,北檢另案偵辦中。

    檢廉查出,陳重文於2023年4月間曾邀請李慶煌、陳豐源到他位於北投區大業路的辦公室,並引薦康立錡與李慶煌認識。當時康立錡向李慶煌自我介紹,並表達成為台智光公司供應商的意願,同時遞交名片。

    不過,陳重文因為「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被北檢起訴,北院在2024年10月1日審理時傳喚李慶煌出庭作證,李慶煌在法庭上否認曾見過康立錡,也沒拿過康立錡的名片。北院認為,李慶煌涉嫌做偽證,因而向北檢告發。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陳重文確實曾引薦康立錡認識李慶煌,並協助促成雙方合作。李慶煌作為台智光代表,核准向立錡雲端公司採購監視器設備,完成了利益輸送的交易架構。檢察官指出,李慶煌在法院具結作出虛假證述,其行為對法院對於陳重文及康立錡涉嫌圖利案的判決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基於此,檢方認定李慶煌涉犯《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予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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