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開賓士車肇逃辯「不知撞到人」! 黃子佼今將二度出庭鬥法

    2026-05-22 06:00 / 作者 侯柏青
    黃子佼性影像案緩刑確定,但他又捲入肇事逃逸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藝人黃子佼因加入「創意私房」下載未成年少女性影像,被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1年半、緩刑4年定讞,緩刑條件為180小時勞動服務及3場法治教育課。而他去(2025)年開賓士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擦撞一名女騎士後竟直接駛離現場,被起訴肇事逃逸罪。黃子佼辯「不知道撞到人」,新北地院今天將二度開庭釐清。

    檢方查出,黃子佼去年8月24日清晨7點39分,開著紅色賓士沿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五段方向直行,結果在五谷王南街巷口禮讓一台左前方的機車先行,卻右偏擦撞到右側由林姓婦人騎乘的機車,造成林婦人車倒地,臉部、手臂及膝部出現多處擦傷,但黃子佼卻逕自駛離現場。

    黃子佼的紅色賓士車受損。資料照。讀者提供

    黃子佼應訊時供稱,當時他為了禮讓左前方的機車而煞停,因此視線「向左看」,沒有發現右側有擦撞;但女騎士卻證稱,休旅車駕駛有朝她的方向看,卻沒有下車處理就直接駛離現場。

    不過,檢方根據黃子佼的行車紀錄器及目擊證人說法,認為當下聲音相當大,連對向車道的目擊者都知道有車禍,黃子佼不可能沒發現,遂依肇事逃逸罪起訴。至於觸犯過失傷害罪部分,黃子佼和林婦和解,檢方處分不起訴。

    女騎士的機車被撞受損。資料照。讀者提供

    法律小辭典:肇事逃逸罪有入監風險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該條文也規定,如果駕駛人沒有過失,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法界人士解釋,這條罪名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和解也無法撤告。如果罪名成立,刑度將從6個月以上起跳,如果判超過7個月,就得入監服刑。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