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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嚇風電商撈320萬!前麥寮鄉長判5年半定讞須入監 判決曝光囂張語錄

    2026-05-08 18:17 / 作者 侯柏青
    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勒索風電商,被判5年6月確定須入獄。翻攝蔡長昆臉書。
    前雲林縣麥寮鄉長蔡長昆(因賄選解職)在2020年任內,利用鄉長職權及鼓動村民抗爭的雙管方式,向風電廠商達德集團藉勢藉端勒索320萬元得逞,其包商友人陳英南(緩刑確定)也虎假虎威,恐嚇達德索討承包管線工程未遂。蔡長昆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他被判5年6月定讞,檢方啟動防逃。法院判決書則披露,他當年利用權勢恐嚇廠商的一系列「囂張語錄」。

    調查指出,行政院經濟部能源局在2018年11月29日,許可達德集團(WPD Taiwan,德國WPD集團的在台子公司)以允能公司名義在雲林縣籌設離岸風力發電廠,且核發創維公司的陸域風電案施工許可。不過,達德集團並沒有在雲林縣施作風力發電工程的經驗,媒體亦披露允能離岸風電廠的專案融資金額高達940億元,引發各方覬覦。此外,施工也可能造成村民的權益受損,2019年6、7月間,風電場陸續遭到居民抗爭,諸多地方人士、民意代表變相要求達德支付回饋金、索討承攬下包工程。

    廠商積極發展離岸風電,施工卻屢遭抗爭。離岸風電示意圖,本報繪製。

    「兩手策略」恐嚇廠商

    據調查,由於達德在2020年2月間在麥寮的風機施作遇到多次停工,進一步影響達德下包商的打樁工程,光是停工一個月,損失就高達4305萬6824元。時任達德董事長王雲怡、雲林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遂指派創維公關林國基和蔡長昆協調,蔡長昆和林國基見面時,要求達德把管路工程交給友人陳英南或陳指定的包商,不然會繼續發生抗爭。

    蔡長昆打電話洗臉林國基,「你們震動不要做,我們鄉親要發動抗爭去圍,不要給你做」、「不管哪一支都不要做,麥寮鄉,我已經發動 2、3 村的人不讓你做啦」、「你不用找我,找我沒用,因為你也不曾找我,那天我跟你講這樣了還聽不懂」、「我就是不要讓你做完,做完就不用說了,我每一項就是不讓你做完啦」、「你不要說啦,你跟公司講好再說。」

    不過,蔡長昆大玩兩手策略,在威嚇之餘,竟然也要求前海豐村陳連對,要發動居民抗爭,陳連對懷疑可能遭利用而拒絕動員,他還跟林國基大吐苦水,「現在來,人家上面要接手了」。

    其後,村民的抗爭未見縮手,王雲怡為了弭平爭端,改派特助張建家找上蔡長昆、陳英南協商,張建家在蔡長昆住處撥電話給王雲怡,蔡長昆當場透過電話飆罵王雲怡。

    蔡長昆在電話裡痛罵說,「你們那個林國基不要再講了,以後叫他不要再找我談事情了...」、「你們的路權來我就是蓋章給你們,又回文回去給你們,說你們計畫要挖什麼管路,怎樣你要圖給我們,好像要甩不甩,改天我們麥寮路就隨便你們怎麼挖喔」、「你們這個事情就交代你們張秘書如果可以處理,我說你們張秘書如果可以作主再跟我說,不然就不用講了」、「你如果他可以作主我就跟他說,不能作主,我叫他歹勢叫他回去」、「一句話,我問你董事長一句話就好,可以做主,要商量大家再來講,看地方要『賠償』再來講」,藉故向王雲怡勒索。

    最高法院判蔡長昆5年半確定,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李政龍攝。

    挺友人竟發文「暫緩施工」

    王雲怡怕不給蔡長昆「賠償」的話,可能會被勒令停工,遂在電話中答應蔡長昆,有什麼要求都可以告訴張建家。蔡長昆向張建家揚言,「管路工程必須交由陳英南施作」。張建家將陳英南的聯絡方式傳給王雲怡後,王雲怡轉交給達德下包三至公司窗口,還註記陳英男是「麥寮鄉長麻吉&gZ;0000000000」。但會談後,陳英南經營的商號卻因不符資格,最後未拿到工程。

    陳英南不滿沒拿到工程,轉向蔡長昆抱怨說,達德沒有工程要交給地方做,他還跟蔡長昆表示,應該要藉著工地現場抗爭施壓達德,蔡長昆表示會支持。陳英南後來跑去工地抗爭,竟喊來前海豐村長陳連對,還命陳要勒令達德停工,更喊話達德要將管路工程交給地方施作。蔡長昆為了讓達德懼怕他的權勢,同一天也下令不知情的公所職員發文「暫緩施工」。

    陳英南後續和張建家見面時,猖狂表示,「那個是下包的下包,小包是把我當乞丐,你是鼻屎也要給我」、「那個海豐的不給我們復工動工,叫你們董事長下來,要跟鄉長講好」。王雲怡獲悉後要求張建家安撫蔡長昆,允諾會和陳英南繼續談。

    等創維收到停工通知,達德特助張建家等人又跑到麥寮鄉公所拜訪蔡長昆,當時,蔡長昆、陳英南、陳連對3人都在場,蔡長昆當場告訴張建家,已經發文要求創維公司停工,蔡長昆揚言,「你們董事長拜訪過四湖、台西等鄉長,但沒來麥寮,把我們當細漢是不是?」、「這件事,村民們沒反對意見,我就沒意見,但你們董事長還是來一趟,直接說清楚」。

    不過,蔡長昆的行徑已經引發陳連對不滿,他認為村民的維權行動,竟被蔡長昆等人拿來當作索取利益的藉口,還吐槽蔡長昆、陳英南「你們要工程,不必把我推,做你們的魁儡」。

    時任雲林議長沈宗隆也捲入此案,一審認罪輕判3年半。翻攝雲林縣議會官網

    議長出面,他撈320萬

    達德為了解決蔡長昆、陳英南及丁文彬(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丈夫)不斷施壓的問題,不得不委託時任雲林縣議長沈宗隆出面協調,沈宗隆約王雲怡、蔡長昆、丁文彬等人在住處見面,丁文彬要求王雲怡給予兩支風機80萬的現金利益,蔡長昆要求八支風機320萬元的現金利益。沈宗隆則要求和達德下包公司有工程往來的鍾慶郎幫忙代墊,再從工程款中扣除回補。蔡長昆也順利拿到320萬元的不法利益。

    一審認定,蔡長昆犯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考量他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判5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陳英南犯恐嚇得利未遂,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但須服40小時勞務及支付公庫50萬元。蔡長昆上訴拚輕判,陳英南未上訴,獲判緩刑定讞。

    蔡長昆上訴二審主張,自己的行為雖然可議,但情節不算重大惡劣,當時是達德主動接觸,相較於暴力威脅生命,他的犯罪手段已算平和。他強調自己長年捐款奉獻地方,已希望法院考量,其他共犯(時任議長沈宗隆)實質獲利2000萬卻只判3年6月,相較之下,他顯然判得比較重,盼法院能引用「情堪憫恕」條款從輕量刑。但二審打臉他的見解,認為一審刑度妥適,駁回上訴。

    蔡長昆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再度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確保他順利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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