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經濟部標準局對9項商品加強檢驗。廖瑞祥攝
經濟部標準局今(23)日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對電動車充電設備等9項商品實施檢驗新規,新增列檢項目包括「30 kW以下電動車充電設備」、「20 kW以下電力轉換系統」、「20 kWh以下放置型鋰儲能裝置」、「1 kWh以上至20 kWh以下儲能用鋰電池組」、「捕蚊拍等7種充電式家用電器」及「拼接式軟質發泡地墊」;「汽車用輪胎」則增列能效項目;修正「卜特蘭水泥」及「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規定,以確保消費者使用產品安全。
標準局說明,考量
「電動車充電設備」、「電力轉換系統」、「放置型鋰儲能裝置」及「儲能用鋰電池組」逐步進入住宅等場域,及電池效能提升並廣泛應用於
「捕蚊拍等7種充電式家用電器」,將該等電器納入強制檢驗範圍,以國際接軌之國家標準進行檢驗,提升絕緣、熱穩定、電磁相容及阻燃等電氣防護能力,確保消費者於各類使用情境下之用電安全。
為守護兒童健康,降低塑化劑、甲醯胺等化學物質接觸風險,也將
「拼接式軟質發泡地墊」納入強制檢驗範圍。自今年7月1日起,以上6項商品須完成檢驗程序及符合檢驗規定,始得進入市場銷售。
為確保
「汽車用輪胎」的節能表現及行車舒適,應施檢驗項目增加「慣性滑行噪音」、「濕地抓地力」及「滾動阻力」等能源效率項目。標準局表示,藉由新增檢驗項目,以確保輪胎兼顧節能及安全,達成我國淨零碳排政策目標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安全。
另外在推動水泥業廢棄物再利用、實踐循環經濟的同時,針對
「卜特蘭水泥」增列「氯離子」含量為強制檢驗項目,以確保替代原料之導入不影響水泥穩定性;為進一步提升檢驗效率,修正
「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標準及方式。
標準局表示,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安全,將持續蒐集新興產品的安全性等資訊,針對有安全疑慮的商品納入檢驗範圍,並滾動式檢討檢驗規定。呼籲廠商應依規定落實商品安全及標示正確性,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也提醒消費者選購相關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並由原廠指定的合格電器承裝業者評估安裝相關電器設備。
標準局自今年7月1日起將將實施「電動車充電設備」等9項檢驗規定。標準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