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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嚇「盧秀燕腦門開3槍」女警稱:警專第1名、射擊都滿分 中檢:無減刑條件

    2026-01-07 18:17 / 作者 曹岡陽
    照片是刑警的帽子。資料照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1名黃姓女偵查佐,在台北捷運發生隨機殺人案後,黃女竟在網路發文恐嚇,揚言對長官「爆頭」、要「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黃女甚至貼上盧秀燕人形立牌臉部遭破壞的照片,讓不少民眾嚇傻。台中地檢署今天(1/7)認定黃女無減刑條件,更強調警職人員更容易接觸槍砲刀械,相關網路文字讓見聞者心生畏懼,因此將其起訴並求處重刑。

    北市張文隨機殺人案是去年12月19日晚間發生,檢方查出,黃姓女警去年12月19日晚上6點至21日下午3點間,先在與警職同學的群組裡打出「猜猜闕○○會被誰開槍爆頭」、「好想知道誰可以一槍把闕○○打死」等語。

    隨後,黃姓女警又在去年12月21日上午10時31分,在Threads平台發布標題為「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語之貼文,內文並張貼其自盧秀燕立牌,且面部有3個疑似彈孔射穿之相片,檢方認定此貼文使人心生恐懼。

    黃姓女警遭羈押時向法官表示,「我的意思是不可以去號召做這樣的事情,我於受訓或擔任警職期間的射擊成績都滿分,也有實際使用過槍枝,最近一次測驗成績為100分,得到嘉獎」。

    檢方表示,黃姓女警雖患有雙極性情感異常,但審訊時理解提問、記憶清晰且對答如流,未曾出現答非所問、詞不達意等情形,足見黃女並無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或顯著減低之情事,未符合減刑之情況。

    檢方痛批,黃女之言論對於闕姓警職人員及台中市長盧秀燕之生命、身體安全、社會治安及司法秩序均構成嚴重威脅。另外,黃女犯行之犯罪性質之惡劣與對社會危害所存在之高度風險,不宜僅因被告年紀尚輕、曾擔任警職就輕縱,因此建議予以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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