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區統嶺段山坡地遭傾倒大量廢棄物,橋頭地檢署調查主謀為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前警友會站長黃文宏等20人,近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偵結起訴。橋頭地檢署提供
高雄市大樹區山坡地遭長期非法傾倒大量營建廢棄物,橋頭地檢署查出幕後主謀竟包括前檢察官陳正達與前警友站長黃文宏等20人,非法棄置廢棄物逾23萬立方公尺、不法獲利近5000萬元,檢方近日偵結並依違反《廢清法》、《水保法》起訴,全案引發譁然。
橋頭地檢署表示,陳正達、黃文宏明知大樹區統嶺段603地號屬山坡地保育區,依法不得在未核定水土保持計畫下堆置廢棄物,卻在113年10月間購買該區603、604地號土地並取得管理權後,開始指引共犯非法傾倒營建廢棄物;兩人以每車3000元向車頭與司機收取俗稱「土尾錢」的處理費用,長期牟取暴利。
檢方調查,該地每日進出車輛最高達80車次,相關單位於去年9月履勘開挖後,確認遭大量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體積驚人,嚴重破壞環境與水土保持,後續清理成本龐大。
本案由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朱美綺指揮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高市刑警大隊、刑事局南打中心,會同環境部與高市府環保局共同偵辦,檢方認定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法提起公訴。
陳正達、黃文宏於起訴後,於今年1月28日移審橋頭地方法院,法院裁定陳正達以250萬元、黃文宏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禁止與同案被告接觸,檢察官不服交保裁定,已提出準抗告。
檢方指出,陳正達身為前檢察官,理應熟稔法律規範,且曾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經判刑確定並入監服刑,卻仍為牟取私利再度違法,對土地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大傷害,考量其自警詢至偵訊均坦承犯行,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至於黃文宏,曾任警友站長,過去即有多次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移送紀錄,卻於本案偵訊初期堅稱不知情、飾詞狡辯,直至羈押期滿前才改口坦承犯行,檢方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