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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撿到50萬財物全數歸還!清潔隊員鬼月撿到寶 一查「失主身分」冥冥中有注定

    2020-08-28 12:14 / 作者 吳亭頤

    宜蘭三星鄉清潔隊員拾金不昧的故事成為地方美談!一位名叫陳文煥的隊員日前撿到總值約50萬元的財物轉交給警方,並接受鄉長公開表揚。




    清潔隊員撿到總值50萬元財物全數歸還



    41歲的陳文煥在宜蘭三星鄉清潔隊工作了17年。本月19日,他在回收舊家具時,用抓斗車吊起舊床組,突然有幾個鐵盒子掉下來,打開後發現17萬元現金、印章、金飾、定存單、玉鐲、金融卡等財物,總值約50萬元,換算下來大約是他一年的薪水。



    陳文煥告知主管後,向三星警分局辦理失物招領。警方追查後發現失主已過世多年,由家屬領回這批財物,並請警方轉交禮盒及禮金感謝拾金不昧的陳文煥。家屬透露,當時不知道床組內藏有私房錢,才會整理完舊家具就拿到掩埋場回收。 





    清潔隊員撿到總值50萬元財物。(圖片來源/三星鄉公所)



    清潔隊長:農曆鬼門開被發現,冥冥中有註定



    昨日(27)三星鄉長李志鏞特地頒發獎狀表揚陳文煥,李志鏞表示,陳文煥薪水雖然不多,但在拾獲這麼大筆財物時能不動貪念、廉潔操守,實是三星鄉清潔隊的楷模。



    清潔隊長曾智卿說,陳文煥處理的這批廢棄家具已經送到垃圾場非常久了,卻在農曆7月1日鬼門開這天發現往生者的財物,讓他們覺得好像冥冥中有注定。



    而陳文煥則透露,發現這筆財物時嚇一大跳,當下只想要報告主管、交給警察局,儘速讓失主能領回,「別人遺失的錢不能拿」。





    宜蘭三星鄉清潔隊員陳文煥拾金不昧。(圖片來源/三星鄉公所)



    拾得遺失物規定




    按「警察機關辦理拾得遺失物應行注意事項」第14點第1項規定: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若失主前來領取,拾得人最高可請求該遺失物價值的10分之1做為報酬。



    民眾拾得遺失物交存派出所及後續相關作業程序如下:



    (一)民眾在拾得遺失物,交存派出所時流程如下:

    1、與拾得民眾逐一清點拾得遺失物之數量、品項。

    2、受理派出所填製或電腦列印收據四聯單,第一聯交拾得民眾收執。

    3、其中四聯單第一聯會登載拾得民眾姓名、住址、電話、拾得日期、地點、品名、數量及特徵等。



    (二)若受理派出所不知失主致無法通知認領,將陳報分局處理。分局於清點拾得之遺失物後無訛後,將掛號管制並簽報登錄拾得遺失物處理系統網路上公告認領,並列印紙本對外公告,副本發拾得民眾、有關機關及保管單位。



    (三)拾得遺失物依價值,500元以下公告15日,500元以上公告6個月後,若無失主領回,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民眾取得,將通知拾得民眾前來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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