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虐童案社工上銬被轟作秀!北市警解釋:擔心她做出脫序行為或自傷

    2024-03-13 11:39 / 作者 張羽緹
    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列為偽文、過失致死罪被告,警方逮捕上銬後移送北檢偵辦。呂志明攝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虐死,台北地檢署昨天將陳姓女社工列為被告,引發社會關注。檢警昨(3/12)搜索兒福聯盟辦公室並持拘票帶回陳姓女社工,訊後依涉嫌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將她上銬移送台北地檢署。外界普遍認為警方上銬違反比例原則;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在臉書發表聲明,嚴正抗議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對此,警方回應,此案檢方有開出拘票,警方依法拘提,並依照相關規定合法上銬。

    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先質疑,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

    對此,負責拘提社工的台北市警方指出,由於此案檢方有開出拘票,警方依法拘提,並依照相關規定合法上銬。且因陳姓志工被警方通知其到案後,她因感到內疚,偵訊時頻頻落淚啜泣,情緒非常不穩,警方也擔心其做出脫序行為或是自傷,為了安全維護,才因此決定將她上銬。

    有警官指出,此案是全國矚目焦點,所有人都盯著整個過程,因此警方動作必須合法謹慎,警官坦言,上不上銬都會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上銬會有人質疑違反比例原則,不上銬會有人質疑有特權,因此警方只能以常態性原則及合法性行事,並兼顧當事人權益。

    《太報》關心您,勇敢拒絕任何形式暴力,求助專業人員保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全國家暴專線:113
    ‧報警:110
    ‧線上通報:關懷e起來
    張羽緹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