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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報導】掃碼看耐用度、維修有保障 循環法啟動綠色革命告別舊廢棄思維

    2026-06-15 08:00 / 作者 洪敏隆
    環保意識抬頭,很多百貨商場或商品業者都會主推資源再生,現在新法通過,將成為強制性推動的綠色行動。洪敏隆攝
    當台灣各地垃圾山屢屢登上新聞版面,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一再衝擊社會信任,同時間歐盟綠色新政與碳邊境調整機制正逐步改變全球供應鏈規則,台灣終於完成等待多年的法制轉型。然而,修法只是開始。如何讓法律真正改變產業、消費與政府治理模式,並避免「假循環、真污染」歷史重演,都是未來嚴峻的考驗。

    台灣環境治理迎來歷史性的轉折。2026年6月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原《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之全面大翻修)。這部新法的通過,象徵著台灣正式告別過去數十年來消極且瀕臨極限的「廢棄物末端清理」舊制,全面跨入以產品全生命週期(設計、生產、消費、回收)為核心的「循環經濟」時代。

    然而,制度翻轉並非一蹴可幾,面對多項子法的修訂、產業面臨綠色轉型的巨大陣痛、以及防範黑心不肖業者藉新創手段行假循環之實的嚴峻現實,台灣要邁向「轉廢為金」,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垃圾山與非法棄置難題、回收率停滯 線性管理模式已達極限

    近幾年COVID-19疫情改變民眾生活習慣,例如叫外送、網購增加,加上全球供應鏈重組、半導體產業高度壯大以及台商回流等因素影響,導致台灣的廢棄物產量逐年大幅增加,但是台灣地小人稠,環境對廢棄物的涵容量不僅相當有限,甚至實質瀕臨崩潰極限!

    一方面,台灣各地的焚化爐陸續進入歲修與更新期,各地垃圾暫置問題惡化;另一方面,工業廢棄物與營建廢棄物去化管道不足,非法棄置事件頻傳,從農地爐碴案到偏鄉非法掩埋案,都凸顯現行制度難以有效管理物質流向。

    與垃圾量暴增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台灣引以為傲的「一般廢棄物回收率」陷入難以跨越的停滯期。2016年的回收率為58%,至2025年僅提升至60.23%,增幅有限。這數據揭露殘酷的現實,台灣傳統「後端清理與回收」的線性管理模式已經走到實質極限,台灣必須從源頭進行根本性的制度變革。



    國際研究估計,產品生產製造佔全球高達45%的碳排放來源,隨著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逐步上路,台灣若不加速調整,以及各國碳定價制度擴大實施,中小企業恐難承受衝擊。這也是我國將「資源零廢棄」列為12項2050淨零排放關鍵戰略之一的政策方向,在這些多重壓力下,不只在《廢棄物清理法》加重非法棄置罰則,也促使《資源循環推動法》的完成立法。

    從「回收再利用」到「全生命週期管理」 新法多項制度大翻轉

    與舊有《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相比,新法最大的改變,在於管理邏輯的徹底翻轉。

    首先,管理核心從廢棄物回收轉向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涵蓋設計、生產、消費、維修、回收與再利用。

    其次,新法首度引入強制性的綠色設計制度。未來特定產品與營建工程,可能被要求採用單一材質、易拆解設計,或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以提升後續循環利用效率。

    利用廢棄漁網再生尼龍製成的眼鏡,未來這種綠色設計將成主流。洪敏隆攝


    第三,建立「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EPR)」,要求企業不再只是繳交回收費用,而必須對產品生命週期負起更多責任,包括減量、重複使用及回收管理。

    第四,導入產品資訊揭露與數位追蹤概念,未來指定產品將建立產品數位護照制度,揭露材質組成、再生料比例、維修資訊與流向追溯資料。

    第五,成立跨部會「資源循環推動會」,整合環境、經濟、內政、交通與農業等部門,試圖突破過去各自為政的治理困境。

    此外,新法還引進創新實驗沙盒、強制綠色採購與公共工程使用再生材料等制度,希望建立完整的循環經濟市場。



    資源循環署表示,母法三讀通過後,預計增訂子法27則,其中公告事項12則、辦法、標準及準則15則。涉及其他部會者,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會商相關機關共同辦理。配套子法原則於法律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訂定及發布;母法第14條指定公告產品應遵行綠色設計準則因設有2年緩衝期,其授權子法將配合施行期程研訂發布。

    產品數位護照成關鍵戰場 台灣供應鏈能否接軌歐盟?

    在新法眾多亮點中,消費端的「產品數位護照(DPP)」尤為關鍵。這項制度直接借鏡歐盟的實務經驗,也是台灣供應鏈接軌全球綠色標準的必要工程。

    歐盟於 2024 年以《永續產品生態設計法規》為法源,正式推動「數位產品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DPP)」。該制度透過 QR Code、NFC 或 RFID 等技術,為每一個產品建立專屬的「數位身分」,追溯其整個生命週期。其強制揭露資訊涵蓋:原料來源、再生材料比例、碳足跡與水足跡、耐用性與維修手冊、以及拆解和回收方式,構建起一套前所未有的透明供應鏈體系。

    歐盟規劃自2026年起陸續納入電池、紡織品、家具、輪胎與電子產品等產業。對高度依賴出口的台灣而言,這不只是環保議題,更是產業競爭力議題。未來若無法提供符合國際要求的產品追溯資訊與循環證明,台灣企業恐怕無法進入國際品牌供應鏈。

    因此,《資源循環推動法》導入產品數位護照概念,不僅是環境政策,更是台灣因應全球綠色貿易新秩序的重要布局。



    「一物一碼、即時更新」能否落實是關鍵

    對於新法引進的「產品數位護照」,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真正的產品數位護照應該比照歐盟規格,其最核心的重點在於「即時更新」與「一物一碼」,讓產品不論流轉到哪一個節點與環節,都能動態揭露當下的物流狀況。

    他透露,行政院在內部研商準備提出版本時,確實打算寫入數位護照機制,但在法案送出行政院前的研商階段,卻因面臨「業者的抗議與關切」,導致官方最後將條文嚴重「模糊化」。官方折衷後的文字變成了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一定時限」來更新流向追溯與品質驗證資訊。


    謝和霖批評,這種規定只是「指定時限更新」,根本不是真正可以即時更新的動態護照,未來的執法將被綁手綁腳,根本無法達到歐盟產品數位護照的管制效果。雖然民間後來串聯立委林淑芬提出修正案,將文字修正為「自動化、動態的物流與品質驗證資訊」,但未來的實質防堵力道,仍高度取決於未來兩年子法怎麼訂定。

    不論是挑電器產品或購買服飾,業者都要提供消費者可查詢的產品數位護照。洪敏隆攝


    以後買衣服,可能多個條碼,讓消費者可以查詢耐用性、維修度等產品護照資訊。洪敏隆攝


    循環署說,產品數位護照的品項規劃,會優先參考歐盟相關法規進展。因產品數位護照的資料來源與維護主要在廠商業者端,政府會以輔導業者建立資料管理能力為主要方向。在追蹤管理上,未來會透過產品別欄位、資料更新機制、平台登載紀錄,以及查核與補正程序,確保資訊可更新、可追溯,也能實際支援維修、再使用、再製造及循環利用。

    新法第13條雖參考歐盟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但謝和霖批評,其架構要求先規劃「原則」、再訂定「準則」,最後才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納入產品規範。這種層層疊疊的行政程序過於冗長,令人懷疑未來執行的實質效益。

    企業責任延伸至使用階段 維修權與產品延壽成新重點

    此外,雖然環團成功爭取納入「生產者延伸責任之自主組織」,要求業者共同成立組織來自主負擔回收清除的財務與實質責任,但謝和霖指條文漏接相對應的「罰則」修正。在沒有處罰機制的狀況下,形同無牙老虎,若業者不願配合,主管機關將無計可施,極可能被迫退回傳統的舊制,喪失從生產端根本改變的立法初衷。

    循環署對此表示,目前規劃的生產者延伸責任是,促使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在產品「使用階段」,延伸「源頭減量與物盡其用責任」,未來將指定公告物品的回收、重複填充、提供租賃或押金回收(回購)服務,並提供維修服務與設置維修站點、提供一定保固年限等延長使用目標與方式,以落實產品延壽與修繕量能,抑制物品過早成為廢棄物。

    新法通過後,民眾要維修商品,業者不可以再隨意推託,甚至沒有維修服務,價格也要合理。洪敏隆攝


    防堵歷史重演 避免「假循環、真污染」要更嚴謹

    台南市社區大學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則從台灣過去20多年重大污染案件的「犯罪模式」出發,為新法的實施提出具體預警。

    嚴防部分,要避免「假產品、真廢棄物」:過去爐碴、底渣等常掛名「再生粒料」亂倒農地。環境部應建立「高風險循環產品清單」並實施第三方隨機抽驗,加強工程現地源頭查核。

    遏止「假創新、真規避」:「創新實驗沙盒」因排除《廢清法》管制,恐成黑心業者避風港。凡涉及高風險物質的計畫,應強制投保環境責任險並預繳「強制復原基金」。

    杜絕「假回收、真囤積」: 過去再利用場常因囤積或去化無門,最終「一把火燒掉」湮滅證據。政府應建立最大堆置總量管制、停留時限,並全面裝設即時火災風險監測。

    此外,晁瑞光呼籲資訊全面公民化,過去污染案常靠「居民發現、NGO追查、媒體揭露」政府才被動開罰,主因在於流向資訊被鎖在公務員電腦裡。數位化數據應最大程度對大眾公開,讓在地居民用手機就能掃描監督。同時也要避免「中央立法、地方失守」情況發生,地方環保局長年面臨人力、專業與經費不足的困境,導致稽查流於紙上蓋章。中央應專款專用,補助地方聘任具土木、化學背景的「專職稽查員」,提升工程檢驗量能。

    《資源循環推動法》將營建業納入,以後建材都要使用一定的再生比例。洪敏隆攝


    未來裝修要細緻拆除,符合綠色設計原則。環境部提供


    從立法到執行 考驗政府跨部會治理決心

    謝和霖也指出,過去資源回收再利用委員會因成員層級過低,常流於年復一年的照本宣科。本次修法雖要求各部會由「副首長(次長級)以上」出任推動會委員,但推動會最終由環境部部長擔任召集人,而非原先建議的行政院副院長或政務委員。跨部會之間的利益衝突與資源調配,在缺乏院級強力協調整合下,極可能再度流於被動。

    這場從線性走向循環的法制變革,能否翻轉台灣「垃圾島」惡名、與國際綠色 ESG標準無縫接軌,端看接下來數十項子法的訂定品質,以及政府是否有足夠的政治意志,頂住業者的遊說壓力,讓資源真正留在循環體系,而非再次淪為下一座垃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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