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石崇良。游騰傑攝
毒駕案件頻傳,造成嚴重死傷,行政院日前拍板祭出重手段,將依托咪酯(Etomidate)由第二級毒品提升列管為第一級毒品,未來製造、運輸或販賣者,最重可處死刑。另一方面,衛福部也同步研擬修法,提高電子煙持有罰則,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4)日在院會表示,政府將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推動14項措施。其中,依托咪酯將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第一級毒品,以加重刑責遏止濫用,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在毒駕防制部分,交通部也提出加重處罰措施,包括毒駕累犯罰鍰無上限,拒絕檢測者首次開罰27萬元、第2次45萬元,第3次起每次再加罰18萬元,累計無上限。
針對電子煙管理,衛福部長石崇良今(5)日受訪表示,過去我國對電子煙製造、輸入及販售主要採行政罰處分,但參考泰國、澳洲等同樣禁止電子煙的國家,多已朝向更具嚇阻效果的管理模式,因此未來將把電子煙相關組合元件的製造、輸入、販售等供應鏈行為納入刑事處罰範圍,從源頭加強管制。
至於電子煙持有者的罰則,原規劃維持現行沒入處分,並處新台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但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後,罰鍰上限提高至10萬元。石崇良表示,由於此次修法同步調整製造、輸入及販售等行為的法律責任,因此將依違規態樣不同,包括指定菸品、類菸品等類別,依比例原則重新調整相關罰則,以提升整體管理效果與嚇阻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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