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為了一張罰單與妻子大吵一架後,縱火將房子燒得面目全非。警方提供
新北市新店區發生一起令人傻眼的縱火案。一名51歲陳姓男子因為被開酒駕罰單,心痛之餘和48歲的老婆大人爆發激烈爭吵。沒想到陳男越想越氣,竟在自家臥室直接點火洩憤,導致住家瞬間煙霧瀰漫,陳男也因此被警方逮捕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訊後以涉犯公共危險罪,今(6/5)日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這起案件發生在昨(6/4)日下午2點左右,新店警方接獲報案指新烏路二段某民宅「有人失控放火」。警方與消防隊伍火速出動,在半小時內將臥室火勢撲滅,但房間早已被燒得面目全非。
警方追查事發原因,才發現導致這場火災的兇手,居然只是一張「酒駕罰單」。陳男日前因酒駕被開罰,昨日下午與妻子為此翻臉,吵到不可開交之際,陳男竟當著妻子的面引燃臥室物品,險些釀成大禍。
當時屈尺派出所的蘇姓警員接獲通報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顧不得自身安全,立刻拿起滅火器協助滅火,卻在過程中不慎吸入大量濃煙受傷。所幸縱火的陳男、妻子黃女以及受傷的勇警,送醫後都撿回一條命。
陳男在醫院清醒後,立刻被警方戴上手銬移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男縱火行為情節重大,今日上午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