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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軌放石塊」害台鐵區間車撞上!2未成年學生遭送少年法庭

    2026-05-23 09:12 / 作者 陳怡穎
    大甲車站。示意圖。翻攝自GoogleMap
    台鐵昨(5/22)下午驚傳有區間車行經台中大甲至日南間時,撞上遭人放置在鐵軌上的石塊,導致列車運行受阻,後續班次也受到影響。鐵警追查後發現,涉案者為未成年學生,目前已帶回製作筆錄,並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少年法庭偵辦。

    台鐵指出,2540次區間車於下午3時12分接獲通報,列車北上行經大甲至日南間K178+500路段時,司機員發現軌道上遭人排放石頭,但因距離過近閃避不及,列車直接撞上異物。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列車出軌,也無旅客及司機員受傷。

    台鐵表示,乘務人員第一時間先行檢查列車狀況,初步未發現異常,列車後續行駛至苑裡站時,也配合警方進行蒐證。受到事件影響,2540次區間車最終延誤約26至29分鐘抵達竹南站。

    由於列車運用受到波及,台鐵後續也緊急調整班次,其中原定由竹南開往彰化的2539次區間車被迫停駛,旅客則改由竹南站轉乘2541次列車。整起事件共影響2列次列車,累計延誤約26分鐘,台鐵也對造成旅客不便表達歉意。

    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大甲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採證,循線追查發現涉案者為數名仍在就學的未成年學生。警方目前已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並報請台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少年法庭也裁示偵查不公開,警方不便進一步說明涉案動機與細節。

    警方指出,根據《鐵路法》第68條規定,若故意在鐵軌上放置異物,足以危害列車行駛安全,或實際造成列車延誤、故障、搖晃等情形,可能涉及「以危險方法致生公共危險」或「損壞軌道致生火車往來危險」等罪嫌。依情節輕重,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台鐵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擅自進入軌道區域,更不可在鐵道上放置石塊或其他異物,以免危害行車安全並觸犯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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