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豐新能源執行長Patrick Lammers認為離岸風電較核電便宜,建設時間更短,海上施工只要2年。天豐新能源提供
為滿足人工智慧(AI)及資料中心(AIDC)爆發性的電力需求,美國總統川普上任以來力推「核電復興」計畫,並阻撓離岸風電開發,但天豐新能源執行長Patrick Lammers卻認為離岸風電無論從「建置時間」到「電價成本」皆優於核能,認為離岸風電在各種能源結構中,還是十分具有競爭力的。
Patrick Lammers也否認核電與離岸風電之間是競爭關係;他說,任何能源都不是唯一解方,眾多能源選項都是能源組合中的一種。
2年vs10年 風電建置期更短Patrick Lammers以小型核電站(SMR)為例,開發1座SMR的至少要10年以上間,投資金額也很高;但若投資建置一座1GW的離岸風場,或許前置作業期間較長,要花一些時間取得開發許可,但只要取得許可後約2年內就可以海上安裝作業完畢。
而從離岸風場開發完成後再運轉25年,剛好可以銜接核能冗長的建置時間,兩者並不衝突。
Patrick Lammers重申,只要花2年的海上作業施工期間就能建好一座1GW的離岸風場,其速度與規模皆比火力發電、核能發電來得快,就成本及開發速度上,離岸風電還是很有競爭力的。
計入除役成 核電單價具競爭力有別於外界普遍認為核能每度電單價低於離岸風電,Patrick Lammers認為離岸風電更加便宜。他說,這是外界在計算電廠生命周期不同而產生的差異;在計算財務模型時,離岸風場的生命周期只有25年,但核電卻長達60年甚至80年。
此外,他以英國、芬蘭約1.2GW的核電廠為例,建置成本已經高達400億歐元。而這還不包括除役成本,他以過去任職的德商意昂集團(E.ON)為例,當時為了將一座核電廠除役就要花40億歐元至80億歐元,如此成本都可以蓋3座離岸風場;更何況迄今仍找不到核燃料最終處置場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