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水泥業減碳享降稅利多! 財政部:低碳水泥貨物稅明年元旦起下調

    2023-12-28 10:44 / 作者 吳馥馨
    台泥資深副總黃建強、董事長張安平、總經理程耀輝、資深副總呂克甫共同啟動台泥最新低碳水泥預拌車。資料照,台泥提供
    為鼓勵水泥業者配合2050淨零排放政策持續推動減碳,財政部今天公告自明年元旦起調降低碳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從原每公噸440元,依添加特定材料比例不同,最低降到260元或220元,降幅最高達五成。

    財政部表示,依據貨物稅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函報行政院核定自113年1月1日起,調減符合減碳認定基準的水硬性混合水泥及墁砌水泥(合稱二類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由每公噸徵收新台幣440元,依添加物比率不同分別調減為260元或220元,降幅約40%或50%。

    財政部說明,原本二類水泥採用替代原料(飛灰、高爐爐渣、石灰石等)減用熟料,兼可達成減碳及廢物再利用等雙重效益,但依貨物稅條例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二類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每公噸440元,高於碳排相對較高的卜特蘭一型水泥應徵稅額每公噸320元,不利推廣。

    為協助廠商降低成本,以利生產減碳水泥,財政部表示,經行政院依法核定,今天正式公告二類水泥減碳認定基準及貨物稅應徵稅額級距表。

    低碳水泥將依據特定添加物比例,分為三級距課徵不同稅額。第一,「水硬性混合水泥」添加7.5%以上礦物摻料、「墁砌水泥」摻加12%以上塑性材料,稅額每噸降至260元;第二,「水硬性混合水泥」、「墁砌水泥」分別添加15%以上礦物摻料、塑性材料,稅額降為每噸220元;若「水硬性混合水泥」添加礦物摻料比例不及7.5%、「墁砌水泥」摻加塑性材料比例不及12%,則維持每噸440元不變。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國內產製符合減碳認定基準的二類水泥貨物稅納稅義務人,應備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簡稱TAF)認證的實驗室,出具載明添加物成分及比率的檢驗證明,向國稅局辦理產品登記後,方可適用減徵稅額;但納稅義務人自設經TAF認證的實驗室所出具檢驗證明,考量其客觀性,不予採認。另進口符合減碳認定基準的二類水泥應逐批檢附前述證明文件。
    吳馥馨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