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更新】促轉雙法修正通過 4500件永久機密政治檔案明年228起開始解禁

    2023-12-08 11:57 / 作者 郭宏章
    立法院議場三讀通過「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以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將加快被列為機密的政治檔案,加速轉型正義。院長游錫堃(右)敲槌。廖瑞祥攝
    為落實轉型正義,立院上午院會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原先被列為永久保密的4500餘件政治檔案,各單位均應儘速重新檢討降解密,以加速政治檔案開放應用,在修正通過後6個月內重新檢討原屬機密的政治檔案,如果未能依照期限完成檢討者,即自該期限屆滿翌日就視為解除機密,修正條文施行時間定在明年2月28日,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也說,明年228,即可有部分檔案依相關規定解禁。

    本次「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點,除了加速政治檔案開放應用,以協助政治受難者得以儘速回復名譽、取得補償等,也包括持續並擴大徵集政治檔案。

    行政院會10月19日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原先被列為永久保密的4500餘件政治檔案,預計明年解禁半數,全案送立法院審議。

    對於這次「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條文,朝野立委先前在初審階段,就依行政院提案通過,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核定的國家機密者,於解密前,原件暫不移轉。但應就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部分經分離處理後,以複製品併入原案卷移轉,並於檔案目錄註記說明及提供應用。

    而在「政治檔案條例」修正方面,也規定檔案局整理、保存政治檔案,增訂應主動通知檔案當事人或其繼承人得申請返還私人文書的事項。另外,政治檔案未列密等或已解除機密者,不得改列或重新核定為機密檔案。

    由於政治檔案以及被列為國家機密的檔案,其中許多為涉及228事件、解嚴時期「白色恐怖」戒嚴時期不當叛亂、匪諜審判案件、戒嚴時期人民權利受損等相關情況時。因此,為了促進轉型正義以及平復司法不公及行政不公等情事,本次「政治檔案條例」第八條修正條文明定,機關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作成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之公告、解嚴時期「白色恐怖」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戒嚴時期人民權利受損等相關情況的公告時,應將該公告副知檔案局列為國家檔案,提供應用。而且檔案當事人,可依據第一項及第七項規定,檔案當事人或其繼承人得委任第三人申請辦理。

    出版:11:57
    更新:14:06(補充施行日期及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說法)
    郭宏章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