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挺過罷免風暴,但與高嘉瑜互告。資料照 廖瑞祥攝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告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指控她在美國、中國置產涉加重誹謗,獲士林地檢署認定不起訴,高因此認為,社會質疑並非空穴來風,稱「法律是最低標準,政治信任才是最高標準。」李彥秀今(24日)以五點聲明回應,諷高嘉瑜是「跳樑小丑」,她將會在與律師討論後,依法聲請再議,堅持捍衛清譽。
高嘉瑜昨說,李彥秀近年來的財產與身分爭議,社會質疑並非空穴來風。2024年開始,她質疑其在中國海南島與美國加州爾灣等地擁有房產,並涉及自住申報與居住身分問題,遭李在2025大罷免期間對此提告加重誹謗。士林地檢署認定無積極證據證明誹謗,作出不起訴處分。高表示,問題的核心從來不只在法律攻防或行政裁罰,而是政治信任與角色認同。
李彥秀今透過國會辦公室發表五點聲明:一、針對高嘉瑜昨(23)日表示「彥秀提告遭不起訴」一事,事實上檢方是以「難以認定主觀上有誹謗犯意」為由,才將高嘉瑜不起訴處分。二、高嘉瑜早就坦承,自己爆料內容「目前無從得知,也還沒有查證」(114年2月6日媒體聯訪)。高嘉瑜烏龍爆料、惡意造謠成性,事後也公開坦承「自己沒有查證」,這才是事實的真相。
李彥秀說,第三、遺憾司法未能還給公道。她將會在與律師討論後,依法聲請再議,堅持捍衛清譽。四、她從政超過27年,勤走地方、服務基層,時刻以公僕自許,從不敢自居為「官」。高嘉瑜一再稱彥秀為「裸官」,恐怕是自曝高嘉瑜擔任民代時,一向以當「官」自居,高高在上,與基層脫節,自然背離民心。
李還說,第五、去年高嘉瑜一連串烏龍爆料後,她認為高嘉瑜「顛倒黑白,惡意造謠,投機抹黑」的舉止,是如同跳梁小丑般的惡行,豈料也被高嘉瑜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士林地檢署已經在過年前作出「不起訴處分」,認證「跳梁小丑」是合理評價。遺憾高嘉瑜卻依舊是陋習不改,仍然不改顛倒黑白惡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