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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 鄭麗君喊話立院支持「美聯邦公報確立即刻生效」

    2026-02-13 08:45 / 作者 陳祖傑
    台美雙方於美東時間2月12日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後合影。左起: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美國商務部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部長、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行政院楊珍妮政務委員、駐美代表處俞大㵢大使。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10日率團赴美,並在台灣時間13日清晨與美方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確定關稅15%不疊加、232關稅優惠待遇,以及我國輸美2072項產品豁免對等關稅。鄭麗君表示,未來美方後續完成行政程序後,將會以聯邦公報方式確定生效。

    鄭麗君在完成與美方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後召開記者會,針對外界關注貿易協定何時上路,她說明,美方後續完成行政程序後,將會以聯邦公報方式確定生效。

    鄭麗君同時向立法院喊話,表示根據《條約締結法》,行政院後續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函送國會審議,另外1月15日所簽署的台美投資MOU也會一併處理,希望不分朝野能夠共同支持協議通過。

    鄭麗君強調,這次貿易協定有達成六大目標,首先是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第二,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第三,守護國人健康,以科學證據對齊國際規範;第四,優化臺美經貿體系,提升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第五,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第六,增進雙向投資,確立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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