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要求文化部先跟朝野協商,文化部表示「遺憾與不解」。資料照,翻攝Google Map
第8屆公視董監事人選難產,文化部預計4月中旬舉行第2次審查會議,8名在野黨推舉的審查委員今天(3/27)連署發公開信呼籲文化部應廣徵朝野政黨意見、形成共識,再召開審查會議。對此,文化部表達「遺憾與不解」,質疑此舉「豈不是復辟黨政軍介入媒體的威權時代」,仍懇切期盼依法儘速召開審查會議,實質進入專業、理性的討論與投票決定。
由審查委員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署名的公開信「文化部應速與國會各政黨協商公視董事人選」,呼籲延後召開審查會議,請文化部廣徵國會朝野政黨對候選人的意見,形成共識後再召開會議進行審查。
8名審查委員表示,去年12月31日第1次審查會,文化部所提名單事先就未徵詢多元意見,包含會議主席吳永乾在內多名審查委員就提議,未來提出候選人名單前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然而文化部近日公布第2波候選人名單,事先全無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不符審議民主理念。
文化部透過新聞稿回應「遺憾與不解」,並質疑「此舉豈不是復辟黨政軍介入媒體的威權時代」?依照《公共電視法》第11條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第13條,董監事產生程序由立法院推舉11名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
文化部強調,從法規即可清楚理解,為維持公視獨立自主,公視董監事會的選任是取決於「公正人士」「專業」的判斷,而非立法院「政治」的決定,而審查委員就是代表法所定義的「社會公正人士」。
文化部指出,令人遺憾的是本該擔任超越黨派,作為「公正人士」的審查委員,竟要求先徵詢立法院「各政黨」對候選人的意見,形成共識後,才能召開會議進行審查。等同自我否定審查委員的公正、公信力,「主張政黨意見高於審查委員意見」。
文化部說明,於3月11日進行3月底前的會議時間調查,多數委員皆回覆可行時間,但因少數委員3月底前無可行時間,因此文化部再進行第2次時間調查,並再度獲得幾乎全數委員回覆,甚至有委員因此更改出國機票,最終決定及通知4月16日召開第2次審查委員會。但卻在電子郵件通知發出後,才接獲8位在野黨推舉的審查委員提出聯合聲明。
文化部重申,始終尊重所有審查委員的專業意見,因此,再次提出的候選名單,皆完全依照前次審查委員會委員所提與參考各界的意見,審慎提出年輕、跨領域、族群平衡等的專業人才作為候選人。而受提名的候選人都認真面對這份責任與承擔,並且各自都已提出對公視非常真誠動人的自述與理念,未料卻受到如此回應。
文化部仍懇切期盼各審查委員能實質進入審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專業的討論及投票,相信社會也會尊重審查委員理性及具公信力的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