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監事審查,8名審查委員連署呼籲文化部先進行朝野協商。資料照,民眾提供
第8屆公視董監事人選難產,文化部正籌備於4月中旬召開第2次審查會議,但有8名審查委員今(3/27)連署公開信,呼籲文化部延後召開審查會議,理由是文化部公布的第2波候選人名單,事前完全無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認為應先廣徵朝野政黨意見,再召開會議審查,以盡早組成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會。
由審查委員吳永乾、董保城、杜聖聰、廖元豪、許良源、羅國俊、馬詠睿、潘祖蔭署名的公開信「文化部應速與國會各政黨協商公視董事人選」,今以電子郵件送交文化部。
公開信表示,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共15名審查委員,是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推舉產生。依制度精神,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亦應廣納國會各政黨意見再提出。就實際運作層面而言,過去就算執政黨在國會為多數黨時,提名公視董事、監察人名單也會先跟在野黨溝通協商,再公布候選人名單。
連署委員指出,去年12月31日第1次審查委員會時,文化部所提名單事先就未徵詢多元意見,最終勉強通過4名董事及4名監察人;而包含會議主席吳永乾在內多名審查委員就提議,未來提出候選人名單前,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以利董事會組成。
可是,文化部近日公布的第2波候選人名單,仍未依循制度精神,也未顧及慣例,事前未徵詢國會及社會多元意見,審查委員認為不符審議民主理念,因此主張4月中旬的第2次審查會議應延後,待文化部實行公開、可檢驗且包容多元意見的提名程序後,再行召開,以符合程序正義。
公開信提到,現今朝野政治氣氛緊張,文化部長李遠努力邀請各界人事同意名列公視董事、監察人候選人相當不易,值得肯定。委員表示,之所以呼籲李遠與各政黨協商提名人選,是基於《公共電視法》第13條第2項規定,董事、監察人候選人須經審查委員會全體3分之2以上同意,才能通過。如此高門檻的規定,不外乎是希望提名候選人須完成諮商,形成一定共識,以利審查時取得法定多數委員支持。
委員們強調,呼籲延後召開審查會議並非為了杯葛,而是基於善意,希望協助文化部早日順利完成董事會改組。
文化部長李遠日前提名10名董事候選,分別為江前緯、吳其勲、李智凱、阮金紅、林照真、高翊峯、陳潔瑤、彭政閔、黃韻玲、詹怡宜;1名監事候選人為專精於智慧財產權、娛樂法的林佳瑩。
8名審查委員以連署公開信呼籲延後會議,請文化部先諮詢國會再審查。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