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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偶歌手稱遭「拿槍指頭」擄走!案子不起訴 她露面哭了

    2023-10-30 20:34 / 作者 社會中心
    曾參加選秀節目《超級偶像》的林鑫汝。翻攝超級偶像官網
    曾參加《超級偶像》第五屆選秀歌手林鑫汝今(10/30)與男友吳宗祐召開記者會,她聲稱,2021年遭到人以槍指頭擄走,為求獲釋,被迫簽下協議書,將上千萬房產抵押給對方。事後提告,對方竟獲不起訴,讓她無法接受,已提出再議聲請,希望檢察官能還她清白。

    林鑫汝的男友吳宗祐先前開設廣告公司,涉入買空賣空詐騙,獲利逾7千萬元,去年遭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送辦。不過,吳宗祐今說,他沒有詐欺,7千多萬元是與廣告公司的債務糾紛,一直都主動面對處理。

    吳表示,但該廣告公司黃姓男子、林姓男子竟找黑衣人綁架他和女友。林鑫汝說,2019年9月29日,兩人在台中明義街巷子超商門口,不明黑衣人竟拿手槍指著他們的頭,連人帶車先到一處樹林換車後,再前往龍林偏避民宅拘禁,一關就是關了3天。

    林說,當時她和男友手機被沒收、矇著雙眼、綁著手腳,還數度遭到綁匪言語恐嚇,害怕得吃不下東西,對方並要求她把位在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價值上千萬的房子當作抵押品,為求脫身,兩人只好簽下債務償還協議書,才終於重獲自由,3日後再被逼去辦理產權抵押。

    林鑫汝表示,綁匪曾以家人威脅,令她相當恐懼,所以忍了近一年才報案。

    檢方隔年8月獲報後,由於路口監視器已無法調閱,告訴人提供的翻畫面也是一團黑暗,現場採證也無兩人DNA、家具也擺設正常,沒有證據證明兩人遭到強迫、妨害自由,亦無證據顯示廣告公司的黃姓男子涉案,因此上月以不起訴處分。

    她強調,自己早已不是男友公司員工、債務也跟她無關,「房子卻這樣被搶走」,還因此案遭到對方反告詐欺,讓她名譽受損,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吳宗祐也說,債務與女友無關,1千多萬房子是她自己買的,希望債主不要找她開刀。

    林鑫汝泣訴,至今想到遭綁架情景,仍感到十分痛苦,但因手機遭沒收無法蒐證,卻換來不起訴3個字,讓她認為遭到不公平對待,已於上週五(10/27)提出再議,希望檢察官能公平明理辦案,仔細比對所有人的證詞,還她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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