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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媽也遭狼吻!舅父性侵外甥女害她自殘、怕男人 判5年10月定讞

    2024-04-02 11:10 / 作者 侯柏青
    最高法院。呂志明攝
    一名媽媽和女兒聊天時,談到女兒交女友一事,女兒才脫口說,她在國三階段遭舅舅兩度性侵,媽媽打電話痛罵對方「你為什麼要對我女兒做這種行為,你都已經對我做了,還要對我女兒做!」進而掀出媽媽也曾受害的黑歷史。舅舅辯稱,少女是不滿妹妹被他收養才說謊嫁禍,但法院依據被害人指證、醫院鑑定報告及測謊結果,認定舅舅犯案,重判他5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舅舅得入獄。

    調查指出,這名住在屏東的狼舅舅在2018年間,先後在房間和廁所,兩度性侵當時就讀國三、高一的外甥女,不過,早在前兩年,他早就覬覦對方,曾趁機偷摸少女的胸部及抓屁股,涉嫌猥褻和性騷擾。不過,舅舅挨告後打死不認帳,強調少女曾對警察說,「我想對他(指舅舅)提告,因為我想要妹妹可以回來我們身邊。」他反過來指控,少女是因為不滿妹妹被他收養,才羅織罪名陷害他。

    少女則強調,她擔心妹妹也遭到性侵,才會希望妹妹能回到原生家庭,她絕對沒有誣陷舅舅犯案。

    少女的母親沉痛證稱,女兒國一、二時,她有次看到女兒的手「怪怪的」,扳開來看以後才發現,她竟然無緣無故用美工刀割自己的手,她說,女兒很愛惜自己的身體,不曉得她那段時間怎麼會突然做這種事,她當下有問女兒,但女兒沒有告訴她原因。她也說,女兒原本是異性戀,看到喜歡的男生會非常興奮,但事後卻改變性向,完全沒了以前那種態度。

    少女的母親也點出,某次她和女兒吵架,質問她為什麼情緒起伏這麼大,她才說出遭舅舅性侵。少女母親痛心之餘直接打電話痛斥對方,「為什麼要對我孩子這樣,難道你對我還不夠嗎,我就罵了髒話;我在電話跟被告說,你為什麼要對我女兒做這種性侵行為,你都已經對我做了,還要對我女兒做。」對方在電話那頭只是沉默不語,一句話都不敢吭。

    由於此案發生時間久遠,一審原本認為罪疑惟輕,判舅舅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後,情況大逆轉。

    二審依據醫院鑑定書,認定少女確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她出現這些症狀的時候,和受害的時間序相符,少女在進行司法程序時也呈現心情低落、情緒暴躁的狀況,晚上無法入眠,還曾有過自傷和輕生意念,二審認為,這些都足以佐證她的陳述應非虛假。此外,二審依據證人指述及測謊未過的結果,認定舅舅涉犯性侵。

    二審考量,嫌犯身為少女至親,沒有悉心照料,反而為了發洩一己性慾,對年幼的外甥女乘機性交、猥褻等,嚴重傷害少女的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可見他欠缺尊重他人身體權的觀念,惡性重大,逆轉改判他5年10月有期徒刑。

    舅舅上訴拚平反,但最高法院認同原審判決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舅舅將入監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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