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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安博盒子「爽看53頻道」完了!首腦黃博詮一審重判4年賠1.3億元

    2024-02-27 16:36 / 作者 侯柏青
    販售安博盒子並不犯法,但不能附加盜版內容。翻攝安博網站
    2021年間,藝人陳建州(黑人)被抓包用安博盒子收看非法侵權的東京奧運,陳建州道歉落幕,18家電視台(53頻道)業者卻據此提告,檢方將主謀、台灣安博公司負責人黃博詮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新北地院認定,黃博詮與中國共犯「許先生」合作竊取頻道訊號並供應消費者,打造一條龍的「侵權產業鏈」,今天重判他4年、賠償53個頻道共1億3250萬元。可上訴。

    檢方查出,男子黃博詮是盛智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他發現中國共犯「許先生」及所屬「安博盒子」犯罪集團成員自行盜取電視訊號,經由解碼器轉換為網路封包,再上傳到雲端伺服器。因此,消費者只要購買「許先生」 等人生產的安博盒子,就可以透過內建或安裝「UBTV」、「UBLIVE」、「NTV」等專屬 APP 軟體,免費收看台灣有線電視頻道節目。

    黃博詮見有利可圖,2017年間與「許先生」謀議在台犯案,黃成立台灣安博公司,他在2017年8月31日以自有的盛智公司名義申請「安博科技UNBLOCK TECH 及圖」商標,他再以台灣安博公司名義向「許先生」集團合法進口對方打造的安博盒子後,出貨給他授權的代理商,再由代理商傳售給下游經銷商或零售商。離譜的是,黃博詮一邊進口涉及侵權的商品,然後向代理商收取營利授權金,竟一邊檢舉其他賣水貨的業者。

    檢方查出,黃博詮還答應「許先生」要求,找來不知情的朋友當人頭申辦「四季線上(4g TV)」、「愛爾達電視(ELTA TV)」及「LiTV」的台灣OTT會員帳號,再將帳號密碼提供給「許先生」,對方則大舉竊錄節目內容,供應給消費者。檢方認定,黃博詮的犯案時間從2017年9月29日到2021年10月7日為止,獲利難以估計。

    新北地院痛斥,黃博詮明知他銷售的安博盒子有附屬未經授權的節目內容,竟貪圖一己之私,不惜參與「許先生」犯罪集團,由他負責讓安博盒子於台灣地區合法上架等法律事務,然後境外不肖業者、電腦程式技術業者再利用剽竊訊號、輔助消費者安裝相應程式,形成「侵權上下游產業鏈」,犯案時間長達4年,期間獲利數字非常驚人。

    合議庭表示,黃博詮在開庭時否認犯行,還拒絕配合提供扣案手機的解鎖密碼,更沒有和解賠償的悔改表現,犯後態度很差。合議庭砲轟,他正值青壯年而且擁有高學歷及商業頭腦,卻甘願為「許先生」犯罪集團擔任台灣區負責人,儼然安博盒子犯罪集團階層首腦級成員,而他自願參與時就已經知道將獨自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及賠償義務,沒有任何值得同情之處。

    合議庭考量,檢察官已將安博盒子的侵權影像、安裝電腦程式路徑的美國境內網址IP透過司法互助方式「斷訊」,但「許先生」等人已將網址遷往他處,犯後繼續申請新型號的NCC 型式認證,足見黃博詮仍繼續侵害著作權,因此予以重判。

    法院於去年7/5查詢蝦皮購物網站資料,發現網路賣家賣出的第10代安博盒子數量逾3200台,可以證明實際進口及販售的數量頗高,只是提告的電視台頻道業者難以舉證到底損失多少利益。法院依《著作權法》規定酌定賠償金額,考量黃博詮自述每年獲利約100萬到200萬元,法院判他各賠每個頻道250萬元,以53個頻道計算,他共須賠償1億32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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