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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3車禍遊覽車司機竟是「飛車慣犯」!警方揭黑歷史:9次超速遭罰

    2023-10-22 11:07 / 作者 張羽緹
    國道3號南向263.8公里處過斗六,昨天上午9時49分,發生1輛自小客車和1輛大客車追撞事故。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國道3號斗六路段21日發生健全通運有限公司遊覽車撞擊轎車,釀成4死22傷重大事故。據查,遊覽車肇事駕駛陳文貴,過去8年內開車有10次違規紀錄,其中有9次都是超速遭取締開罰,顯然是一名「飛車慣犯」。昨天肇事後陳男也坦承,因為乘客表示「趕時間」,沿路時速約110公里左右,前方沒車的時候,時速甚至會超過120公里。

    陳男坦言,自己為了超車會「切來切去」,直到車子失控才驚覺大事不妙。警方調查也發現,陳男先後於1995年、2013年取得大客車駕照、投入遊覽車駕駛職前教育訓練,在過去的8年內有多項重大違規紀錄;其中有多達9件超速案,最早落在2015年的3件、2018年及2022年各2件、2017年及2019年各1件。而在這9次的飛車紀錄當中,有8次超速20公里以內,1次則是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除此之外還有一件2015年的違規停車。

    交通部公路局運輸組長梁郭國表示,遊覽車上有裝GPS,並介接至公路局資訊平台,昨日該名駕駛確實有超速連續達1分鐘,在事故發生前有發訊息通知業者,但未達連續超速5分鐘要通報監理所站的情況,而在車輛GPS最後一次回傳資料中,顯示的車速是111公里。至於昨天車速最快開到多少,則須比對車輛行車紀錄器才能確認。

    公路局也調查,健全通運公司該事故遊覽車,是2012年12月出廠,上次車輛檢驗正常,下次定檢日為明年3月7日。這輛遊覽車近兩年(2021年至2023年)有6次違規紀錄,都是違規臨時停車被檢舉,但並非同一名駕駛所為。

    梁郭國表示,健全通運公司在2020年的遊覽車業者評鑑中獲乙等,去年評鑑甲等,公司評鑑期間未發生重大死傷事故,但這次發生事故,只要確認有肇責,評鑑就會降為不列等,同時會要求業者提改善計畫。

    雲林地檢署於22日凌晨1時許說明,肇事的陳姓司機依涉嫌過失致死、條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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