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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億高中生亡!尪鎖30權狀不放 律師談遺產:母只能拿200萬

    2023-05-20 13:13 / 作者 蕭夙眉
    賴父(左)生前將房產贈與給賴姓高中生(右)。家屬提供
    擁有5億房產的賴姓高中生,同婚夏姓代書助理2小時後就在夏男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指控,夏男與兒子僅有2面之緣,且隨機找2名路人證婚,夏男至今鎖住30筆房屋權狀不放。依照《民法》規定,賴男死亡後,夏男與賴母,可均分5億元遺產,不過,賴母目前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多只能繼承200萬。

    據調查,夏男稱結婚登記的2名見證人,1名是在超商喝飲料男子,夏男向對方稱與賴男是伴侶想結婚,但親人不同意,請他幫忙在結婚文件上簽名,該名男子認同同婚,便簽名幫忙,另1人則是在戶政外隨機找到的,以同樣手法取得簽名。

    賴母也強調,兒子是異性戀,與夏男僅見過2次面,第一次是夏男與從事代書的父親到家裡捻香,第二次是兒子因為權狀問題,跑去代書事務所想要回權狀,但沒有要回來,至今仍鎖在夏的手裡。

    執業律師林瓊嘉今天(5/20)接受《太報》採訪表示,依照民法規定,賴男死亡之後,夏男與賴母,可以均分5億元遺產,賴母若要提告繼承權遭侵害,此案的2大關鍵在結婚是否無效、高中生是否遭謀財害命。
    18歲賴姓高中生(左,家屬提供)擁有市值5億元房產,母親指控兒子是遭謀財害命。台中市議員賴順仁服務處提供

    林瓊嘉指出,若要證明婚姻無效,賴男、夏男結婚時,路上隨機找的見證人說詞是關鍵,他們有無「在場共見共聞兩人都有結婚意思」,若只和單方接觸就幫忙簽名,此樁婚姻應屬無效。

    林瓊嘉說,同性婚姻中若因被詐欺或脅迫而結婚者,得撤銷婚姻;但賴男已成年且死亡,賴母不得代賴男撤銷婚姻。

    不過,若故意致配偶死亡而受刑之宣告,則將喪失繼承權,以此案來看,夏男為其繼承人,若能證明他故意使賴男死亡,經法院判決有罪,夏男將喪失繼承權。

    據了解,賴母目前不具中華民國國籍,林瓊嘉說,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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