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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部甩行人地獄修法了! 3/31起「違規罰鍰加重」一次看

    2023-03-27 10:12 / 作者 胡順惠

    統計數據顯示,每年約有4百名行人死於交通事故,為甩「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近日公告修法,未來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若未暫停讓行人通過,裁罰金額提高至3600元;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也明確規範「遇閃紅燈未停車再開」,機車可罰1200元、小型車罰1500元、大型車罰1800元,331日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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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起未禮讓行人罰則加重。資料照




    鑑於每年約有4百位行人死亡,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弱勢用路人,交通部提高汽車裁罰金額,近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從331日起上路實施。



    修正規定中,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若遇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過去對此已有裁罰,但區分成小型車罰2千元、大型車罰2800元,修正後,所有汽車都一律罰3600元。



    另外,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裁罰金額將從現行3600元,提升至4800元;大型車裁罰金額也從原本的4500元,提升至7200元。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經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的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交通部修法提高汽機車裁罰金額,小型車違規可罰1500元、大型車違規罰1800元。



    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過去未分車種可罰600900元,交通部修法提高罰則,未來機車可罰1200元、小型車可罰1500元、大型車可罰1800元。



    汽車駕駛轉彎不暫停讓行人通行,可罰3600元;汽車駕駛轉彎不讓視覺障礙者,小型車可罰4800元、大型車罰7200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規定,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時,機車可罰1200元、小型車可罰1500元、大型車可罰1800元,其他違規則是罰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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