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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廢爆滿」環團痛批擁核政客 盼核二如期除役

    2023-03-02 16:00 / 作者 林佳鋒

    運轉40年的核二廠將進入除役階段,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3/2)表示,高階、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至今仍無著落,特定政治人物如王鴻薇、趙少康等人卻還不負責任地鼓吹核二廠延役,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呼籲推動立法處置核廢料,以保障民眾權益。




    圖片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手持祈福天燈高喊「新北平安、送走核二」,呼籲核二不能延役。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提供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集合地球公民基金會、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等團體,新北市府前舉辦記者會,訴求核二廠如期除役,並透過祈福天燈與平安符,為新北市民及全台人民祈求平安順遂。



    核二廠二號機將在3月14日到期除役,核二廠也將進入除役階段,然而場內9620束高階核廢、5.9萬桶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仍無著落,核廢料無法退出爐心,核二廠又難延役,只能如期除役。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中岳表示,近來常見政治人物如立委王鴻薇、趙少康等人喊話要求核二延役,遇到核廢料爆滿問題的質疑,卻轉移方向、實問虛答。他批評這些擁核人士無視核安風險,訴諸輿論要求核二廠延役,極度不負責任。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台灣核電最大致命傷就是核廢料無處可去,核一廠1號機即因存放用過燃料棒的冷卻池爆滿,不得不提前停機。



    環境法律人協會特聘研究員謝蓓宜說,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3月14日核二廠運轉執照到期後,核二廠就必須要停止運轉,否則就是違法。核二廠接著就要進入25年的除役期,但只要高階或低階核廢料沒處理掉,就無法做到完全除役。他呼籲立法賦予核廢料處置與選址的法制框架,以保障民眾權益。




    核二廠事故:

    2012/03:1號機錨定螺栓斷裂7支,2號機也曾有錨定螺栓斷裂及爐心側板裂開等

    2016/05:2號機發電箱避雷器爆炸,停機6百多天後,重啟旋即再次跳機

    2021/07:因椅背不慎碰撞而跳機

    資料來源: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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