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晚間,傅男涉嫌割喉女友紀女,載屍自首;警方採證。讀者提供
台中市豐原區13日深夜發生割喉命案。傅姓男子與紀姓女友發生激烈口角,傅男涉嫌用刀割喉,殘殺紀女,見女友失去生命跡象,用車載著女友遺體至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自首,步入派出所,一句「我殺女友了!」震撼在場員警,急奔轎車一看,車內的紀女染血早已沒呼吸心跳,員警將人送醫,依然回天乏術。
警方漏夜調查,傅男(62歲)供稱不滿紀女(42歲)想要分手,抽刀殺人。警方在車內找到作案凶刀;初判第一現場在自來水公司豐原給水廠,傅男殺人後,載著屍體駕車約3公里,至翁子派出所自首。
紀女的傷勢初看集中在頸部等上半身,中刀數將相驗釐清。紀女的母親接獲噩耗趕抵派出所,難以接受喪女的噩耗,強調根本不知道女兒和傅男交往,也不知道傅男這個人。
台中市消防局13日19點20分獲報救護案,趕抵現場是翁子派出所,在車內的紀女頸部滿布利刃傷勢,人已經沒有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依然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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