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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起訴】9高薪台幹拚交保花招一籮筐 賣慘、哭窮⋯他想回家「養烏龜」

    2026-03-04 22:46 / 作者 謝亞庭、白廷奕、侯柏青
    太子集團在押被告送審,依序為李守禮(第一排,右)、邱子恩(第二排,右)、王俊國(第二排,左)、林揚茂(第三排,灰衣)。廖瑞祥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今(3/4)日起訴包括首腦陳志、高層李添及在台幹部、成員共62人,9名在押的核心台幹今天被移審到台北地院。北院開接押庭時,只有2人全認罪,而為了拚自由,他們花招百出,領取高薪的他們不時賣慘哭窮,有人辯稱在集團只是「打工仔」,還把責任全推給沒到案的共犯,拚交保的理由一籮筐,除了照顧生病家人,還有人稱要回家「養烏龜」。

    這9名在押被告,包括台灣洗錢「操盤手」、太子不動產總經理王昱棠,以及台灣「二當家」、天旭國際人資長辜淑雯,另有擔任李添特助的李守禮、擔任李添司機的邱子恩,另有負責管理豪宅「和平大苑」的尼爾創新負責人林揚茂,更有協助金流的尼爾創新財務主管鄭巧枚、天旭國際財務主管陳麗珊;以及負責另一線洗錢的吳逸先集團在台帳房王俊國、水房負責人陳韋志。

    北院今天由兩個法官分別開庭訊問9人,他們為了交保卯足全力,但部分抗辯說詞遭檢方打臉,而且令人哭笑不得。

    台灣太子不動產公司總經理王昱棠。資料照。呂志明攝

    月領30萬不認罪!王昱棠:只是上班族

    王昱棠開庭時否認犯罪,堅稱自己不是檢方形容的「太子集團台灣區負責人」。他說,在押前,他與家人同住於台北市光復南路住處,目前已婚育有2子,分別為11歲及12歲。他聲稱自己只是一介上班族,到集團工作時,月領1萬元美金(約新台幣30萬),但在南投擁有2戶房產、家人總資產約1500萬元。

    王昱棠抗辯說,他雖然每月領30萬元薪水,但原本就是把公司賣給太子集團,入職後再買回公司,如今已經將錢全數砸在公司上,他現在根本沒有收入。他大聲強調,太子案爆發時他人在越南,如果真的有逃亡意圖,為什麼要返回台灣?他請求法院讓他交保150萬元,希望能回家照顧罹病母親。

    太子集團被告送審,圖為天旭國際人資長辜淑雯。廖瑞祥攝。

    全卸責!辜淑雯:都是聽李添的

    太子集團在台「二當家」辜淑雯則卸責李添,說自己只負責行政、人資,對工程師開發遊戲內容並不清楚,她強調,多數員工都是直接向中國籍主管回報工作內容,她還說,天旭公司成立之初,她曾找律師為大家開過說明會,消解員工的疑慮。辜淑雯委屈表示,如果知道違法,當初不會找律師開說明會。辯護律師也主張,李添雖然把天旭公司的小章交給辜淑雯保管,但她全都是聽李添的命令用印。

    檢察官則打臉,強調太子集團遭美國制裁後,集團「大帳房」陳秀玲曾緊急找幹部開會,辜淑雯也在名單內,且辜在案發後曾「刪除手機對話」,還把手機、電腦交給一名陳姓律師保管。檢方扣押時,手機、電腦甚至被還原成「出廠狀態」。

    但對此,辜淑雯反駁說,陳秀玲開會時她沒有在場,而且電腦、手機交還給公司,純粹是因為公司要解散了,她必須歸還公務機。

    李添特助李守禮。資料照。呂志明攝

    李守禮:幫老闆「安排夜間娛樂」而已

    至於身為李添特助的李守禮喊冤說,自己只是負責幫李添「安排夜間娛樂活動」,不是集團的核心成員。對於檢方指控他替集團銷贓,李守禮解釋,這是辜淑雯請他協助賣車,準備當作員工的資遣費,他強調,辜淑雯還請他提領天旭公司的1800萬,並將其中500萬及660萬車款交給陳姓律師,他沒有打算藏起來。

    辯護律師則強調,李守禮在美國公開制裁名單後,才幫忙天旭公司處理善後,事前不知道經手非法金流。

    但檢察官質疑,李守禮不但能指揮天旭的保鑣和司機,羈押前就全部刪光李添的Telegram對話紀錄,還多次提供檢警錯誤資訊「誤導辦案」。檢察官痛批,李守禮多次說謊,甚至沒把李添司機陽金泉供出來。

    李守禮表示,因為陽金泉是原住民,還是花蓮堰塞湖溢流的受災戶,「覺得他很可憐才沒講」,但他隔兩天後被提訊時就已坦承,甚至還幫警方指認「車手」。

    李添在台司機邱子恩。資料照。廖瑞祥攝

    稱「身分低微」!邱子恩:他們不信任我

    至於被控幫李添移豪車、洗錢的邱子恩,今天全盤否認起訴犯行;其律師替邱辯護說,邱根本沒有幫公司洗錢,也沒受他人指示去地下匯兌水房提領金錢。然而,檢方回擊,邱子恩曾在李添的指示下,保管數十部價值逾10億的豪車,確實深受太子集團的信任,還經手辜淑雯等人的OJBK錢包。

    邱子恩見狀火速撇清說,無論是太子集團或是OJBK錢包,他一概不知情,直到警方詢問時才知道這些事。至於幫忙開走的豪車部分,他承認持有每輛車子的鑰匙,但發動前都必須向李添報備;他強調,這些豪車停放的「和平大苑」停車場都裝有監視器,「你(指檢方)覺得他(即李添)信任我?我不覺得,只是我把事情做好。」他最後感嘆,自己在集團裡「身份低微」。

    尼爾創新負責人林揚茂。資料照。呂志明攝

    哭了!林揚茂:只負責銷售不動產

    尼爾創新公司、VAST公司登記負責人林揚茂開庭時則激動落淚,強調家人狀況不好,希望有機會交保,他說,自己在台灣太子公司只負責「不動產銷售」,不會處理金流。辯護律師則補充,林揚茂是透過「104人力銀行」面試上、被公司派駐到柬埔寨的「打工仔」,至於尼爾、VAST的實際負責人是王昱棠,況且,本案金流,連專業反洗錢機構都認可,林揚茂不可能知道太子集團在從事非法活動。

    但檢察官當場掏出對話紀錄打臉,稱林揚茂在案發前曾明白告訴堂姊:「尼爾公司是在做金流的,每月大概200萬美元,工作內容需要偽造文書。」林揚茂聽聞後,當庭沒有反駁。

    只認輕罪!鄭巧玫:被「獵人頭」到天旭

    畢業於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的鄭巧玫,今天僅承認涉《商業會計法》輕罪,否認涉及洗錢等重罪。鄭巧枚說,當時是經由「獵人頭」應聘,面試後才進入尼爾公司上班,她不僅不是集團成員,集團也沒有告知她是從事不法行為。她說,身為財務主管,以為公司資金全都是「境外獲利」,新加坡籍核心共犯陳秀玲雖然曾指示她幫忙領錢,但她認為,領錢的用途是支付薪水,不知道對方在洗錢。

    鄭巧玫表示,她是以自己在業界的行情價跳槽,月收入約有13萬5千元,她已婚有小孩,她向法院呈報的資產為存款50萬元、股票800萬元。巧合的是,其委任律師也是鄭巧枚的親屬,律師向法官掛保證,強調鄭的父母年紀大了,孩子看不到媽媽也哭了很多次、學習力低落,希望能夠具保停押,律師承諾,鄭巧枚絕對不會和共犯聯絡。

    天旭科技財務主管陳麗珊。廖瑞祥攝。

    否認犯罪!陳麗珊飆淚:「不可能拋下媽媽」

    陳麗珊同樣否認犯罪。其律師指出,陳麗珊根本不知道天旭公司涉及非法博弈,也沒有參與、加入組織犯罪及洗錢的主觀犯意;此外,檢方雖指控陳麗珊與集團高層陳秀玲曾經有聯繫,但兩人連絡的時間點也已經是去(2025)年4月,不能作為陳麗珊和共犯串證的理由,律師請求法院具保停押,或用科技監控取代強制處分。

    輪到陳麗珊發言時,她一度難掩激動情緒,哭著說,媽媽罹患重病,過去都是由她和媽媽同住照料,現在只剩成家的姊姊不定時的照顧媽媽,她淚求法官讓她交保返家,並強調絕對不會逃亡、因為不可能拋下媽媽不管。

    香港博高在台帳房王俊國。資料照。呂志明攝

    認罪!王俊國嘆:財產全被扣押

    香港博高公司帳房王俊國則認罪,但強調自己名下財產1000多萬全遭扣押,希望法官能准他以20到30萬交保。但檢察官指出,王俊國是貫穿太子集團和吳逸先集團之間洗錢的關鍵人物,成員要聯絡吳逸先,都得透過王俊國。檢察官抨擊,王俊國「乍看之下」坦承犯行,但根據吳逸先姐姐吳宜家的手機鑑識報告,王俊國與在帛琉愛萊森林渡假村經營博弈水房的「小胖」私交甚篤,偵查中竟對此隻字未提,「小胖」也還在通緝中,質疑兩人可能串供。

    水房負責人陳韋志(第一排,左)。廖瑞祥攝。

    洗錢做到虧!陳韋志: 要回家養烏龜

    陳韋志也全盤坦承犯罪,身為2寶爸的他當庭向法官說,自己和吳逸先集團合作洗錢以來,每月只有數萬元至10萬元不等收入,而他的孩子正值國小、國中,目前家裡的經濟狀況入不敷出,甚至需要向人借錢,還得變賣父親遺留的土地、動用約2、3百萬,才能貼補資金缺口,陳韋志還向法官保證稱「不是裝窮啦,真的!」

    陳韋志也強調,偵查中他把洗錢的上游供出來,若交保在外「躲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聯繫共犯?

    法官聽聞後當場笑稱,依照過去審理組織犯罪的經驗,若怕被報復通常會希望待在裡面(即看守所),「還是你希望待在裡面?」聽到法官出乎意料的答覆,陳被問到一度語塞、尷尬地說「還是希望交保,因為我有養一些東西⋯」法官狐疑反問「什麼東西?」陳則回稱「我有養烏龜⋯因為我老婆不會用(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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