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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幼兒園爆「逼童脫褲擦水」!母控園方圖湮滅影像 黃國昌痛斥國教署

    2026-01-21 13:39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被裁掉的真相 新北市鶯歌區私立幼兒園霸凌案」記者會。陳祖傑攝
    新北市鶯歌區一間私立美式幼兒園爆出一名幼兒打翻水杯,被老師要求脫衣裸下半身擦水,導致孩童畏懼上學的霸凌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新北市議員陳世軒和幼兒家長今(1/21)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案件爆發後,幼兒園卻疑似藉制度漏洞湮滅證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卻怠忽職守,不但未積極要求幼兒園提交監視器畫面,甚至對幼兒園只交用手機翻拍監視器的詭異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後的懲處與裁罰也意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令家長與孩童遭遇二度傷害。

    民眾黨團今早召開「被裁掉的真相 新北市鶯歌區私立幼兒園霸凌案」記者會,受害孩童H媽媽表示,孩子在鶯歌某幼兒園就讀小班時,去年9月某天回家後發現全身衣服都被換掉,孩子解釋是因為不小心打翻水,助教請他脫衣服擦水,她原本沒想太多,但孩子陸續反映老師會對他大叫、他不想去上課。

    H媽媽指出,9月26日相同事件再度發生,她寫聯絡簿向老師詢問「是藉脫衣服擦水懲罰孩子?」9月30日老師回電解釋「只是提醒孩子喝水不要玩,助教好意提醒,向家長say sorry。」她批評,校方試圖輕描淡寫,但小朋友的童言童語透露更多教室裡的恐怖真相,原來是助教要求他當眾脫褲擦水,「而且連內褲都脫了。」

    H媽媽表示,在10月初就向校方要求看監視器畫面,一再堅持下,園方才答應保存畫面並自行通報,家長擔心監視器畫面被洗掉,校方卻以10月9日是國慶連假前一天可能塞車為由,改成10月10日才至學校看畫面,當時學校提供的卻是「手機翻拍監視器螢幕」約48秒影像,教育局10月14日才到幼兒園進行了解,園方聲稱「監視器畫面已被覆蓋」,教育局卻未追究園方為何沒有在家長提出看監視器的要求後積極保存證據,輕信園方只有手機翻拍的簡短畫面。

    H媽媽地說,根據新北市政府的規定,教保場所監視器畫面只須保存14天,而讓她無法接受的是,10月29日園方約家長私下碰面,想解釋老師並無不當管教,是小朋友自己主動脫下褲子擦地,而在校方拿出的大約4分鐘的完整畫面中,只見孩子看著助教的方向脫鞋、脫褲擦地。

    H媽媽直言,「完整畫面讓我震驚痛苦,旁邊陸續出現其他老師卻只是看著,沒人制止、也沒人向教育局通報,好像就是這所幼兒園常態!」她痛訴,孩子至今仍會作噩夢、在夜裡驚醒哭泣,甚至要看兒童心理醫生,園方不保護小孩,甚至違法銷毀監視器畫面不提供給教育局,更令她痛心。

    H媽媽表示,家長在這件事件非常弱勢,因為監視器在園方手上,想竄改就竄改,還以肖像權為由不提供,他們只能憑藉幾次調閱拼湊真相、想辦法收集額外證據,但教育局卻告訴家長「將證據分類好再交給教育局」,然而家長非相關專業,若因證據分類錯誤導致不受理,「要我們怎麼辦?」

    H媽媽哽咽地說,教育局完全聽信園方與老師說詞,在調查報告中稱「因為監視器沒聲音所以無法判斷小孩是因為老師指示才脫褲擦地」,甚至說「老師態度誠懇」,最後針對不當對待的部分,僅要求兩位老師各上6小時的課程,並未對案情最嚴重的部分有任何公布或裁罰公告。

    陳世軒接續表示,自己看到整起事件非常心痛,原本園方所提供的48秒畫面是經過zoom in,根本看不到助教指揮與老師旁觀,48秒影片隱瞞很多真相,事件發生後,原本在48秒影片中沒有被揭露的導師仍持續在園內任職,直到4分鐘影片被家長看到,家長告知教育局、東窗事發後才離職,他質疑「教育局第一時間是否知道有4分鐘完整影片?」

    陳世軒表示,教育局承辦人員甚至把舉證責任都推給家長,案件分成「園務管理」與「不當管教」,竟要家長先自行把證據分類好,再交給不同單位,這不只是二次傷害,若家長沒有如此多精力時間、選擇放棄,整起事情就會石沉大海。

    陳世軒更出示認定委員會函文寫著「小朋友事後仍與其他學生互動玩耍,認定其所受心理損害應尚屬有限」,但委員會是憑什麼認定心理損害有限?他認為,教育局應第一時間作好證據保存並主動介入調查,而非全面採信園方提供資料,教育局承辦根本缺乏同理心,希望透過記者會,提醒社會大眾,應藉由完善制度,確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害者發生。

    黃國昌質疑,現在全國各縣市對於監視器保存多久的規定「各吹各的調」,台北市要求至少保存30天、需有彩色畫面與錄音,但新北市僅要求保存14天,根本是在助長湮滅證據,只要稍微拖延就可以讓證據被覆蓋。

    黃國昌指出,更誇張的是,去年爆發多起校園霸凌後,教育部國教署召集各縣市教育局開會,公佈了《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閱覽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監視錄影系統攝錄影音資料注意事項》,條文不僅要家長自行向教保機構調資料,還給教保機構14天回覆期,若過14天不給,家長才可以請各縣市主管機關協助。

    黃國昌批評,這個規定導致機構甚至不用積極湮滅證據,只要等到14天影帶自動覆蓋,家長就算向縣市教育局求助,也可以理直氣壯回答「什麼都沒有」。他強調,自己會要求國教署檢討相關辦法並公開說明,而民眾黨團具體主張,監視器影像保存期限應提升到至少30天,且關鍵區域在法規許可下應錄音,並建立防覆蓋與自動備份機制以供稽查時同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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