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台中1歲童哭鬧不休遭保母施暴致昏迷 涉傷害罪遭起訴

    2021-08-18 10:51 / 作者 吳亭頤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7日電)台中市黃姓保母去年12月間,受委託照顧1歲林姓男童,涉嫌對男童毆打造成頭部重創昏迷,黃女雖否認,但檢方調查後認定黃女涉案,依傷害等罪嫌將她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5歲黃女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照,自民國109年12月1日起,受李女委託照顧1歲林姓男童。



    男童自出生後,平時由祖母潘婦照顧並同住,自109年12月1日起男童委由黃姓保母托育後,仍由潘婦負責接送男童往來托育處與住處。




    圖片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醫院診斷報告等證據,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傷害等罪嫌將黃女起訴。(圖片來源/翻攝Google地圖)






    109年12月8日上午8時多,潘婦載男童前往黃姓保母住處,但到場時黃姓保母有事外出,由黃女的鄰居李女代為接下男童,黃女沒多久返回住處,隨即接下照顧男童,李女便離開黃女住處。



    當天上午,因男童哭鬧不休,黃女以不詳方式毆打男童,導致男童心跳停止、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頭部外傷等傷害,黃女當天中午餵食男童時,發現他身體癱軟,立即通報救護車送醫。



    男童經送醫治療後,屬重度昏迷程度,男童的母親事後得知,向警方提告黃女。黃女到案後,否認毆打男童,辯稱男童吃飯到一半時,就突然身體癱軟。



    因男童當天曾接觸祖母潘婦、黃姓保母與黃女的鄰居李女,潘婦表示未對男童進行搖晃、撞擊、拋摔等傷害,經測謊後通過,另黃女證稱,當天接手照顧男童時,男童狀況正常,因此李女獲不起訴。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醫院診斷報告等證據,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傷害等罪嫌將黃女起訴。

     




    吳亭頤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