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18歲行不行/「負責任不是過個年歲,就能馬上學到」 凃峻清談修《民法》能逼青年長大

    2020-07-14 18:37 / 作者 黃梅茹

    要說凃峻清與一般青年有何不同,瞭解過他的經歷,就能馬上感受到顯著差異。他 14 歲時就擔任雜誌總編輯一職;還在眾人為大學志願煩惱、被課業壓得喘不過氣來的高中時期,關注校園轉型正義、迫使校方修正過時校規;而他升上全台最高學府 —— 台大沒多久,就在全台發動下修《民法》成年年齡的連署。什麼原因促使他總在每個成長階段,做「超齡」的事?


    台大學生會長凃峻清總在每個成長階段,做「超齡」的事。(圖片來源/李英婷 攝影)

    打破學校慣例校規 掀開乖乖牌皮囊下的叛逆靈魂

    別看凃峻清一副乖乖牌模樣,還是高二生時,他關注的是為何每次學校始業式和休業式,學生都得對國旗與國父行三鞠躬禮?此外,蔡政府上台後明明宣布服儀解禁,要求校方不得懲罰學生,但校方仍無相關具體作為。經過他的倡議,高雄中學廢止長年慣例的鞠躬儀式,並鬆綁如制服上不須繡名字的服儀規定。



    有別於同儕認為記憶學校光榮史是苦差事,凃峻清卻願意花時間深掘母校雄中在二二八事件時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雄中是二二八期間唯一遭軍政府攻擊過的學校。凃峻清認為這樣的歷史應被學生更加認識,只有透過反省校園空間,才有辦法進一步思考怎麼做才能落實保障個人人權,又能兼顧校方管理制度的合理性,這就是校園轉型正義的一部分。



    為此,凃峻清以高中生身分主動寫信,邀請台灣文學大師陳芳明到雄中演講二二八事件;活動從籌辦到接待,他都親力親為。再加上對鐵道的喜愛,凃峻清14歲時就帶領10人左右的編輯團隊創辦《鐵道青年》雜誌,成為全台最年輕總編輯,這些事蹟都讓陳芳明印象深刻。



    得知凃峻清錄取台大歷史系與社會學系後,陳芳明特別在個人臉書上表揚凃峻清,稱自己不僅為他感到高興,也為他驕傲,「因為彷彿在凃峻清身上看見台灣學術的未來。」

    父母給予高度自治權 讓他及早離開「媽寶」行列

    採訪當天與凃峻清約在台大附近的一間咖啡店,這個戴著眼鏡、身著簡單 T-shirt 與五分牛仔褲、腳踩運動鞋的斯文大男孩,進門時羞澀又小心翼翼地打著招呼,有著南部小孩的靦腆。不過,一談起關心的公民權、青年教育等議題,凃峻清突然眼睛發亮,侃侃而談,論述邏輯簡潔清楚,學識、常識、甚至當前最新修法進度,他都一清二楚,其實他也只不過是位20歲出頭的大三學生。但不容小覷的,他也是台大現任學生會長。



    令人不禁好奇,究竟是怎麼樣的家庭教育,讓他「未成年」卻已有著一顆「大人的心」?



    凃峻清父母在他成長過程中,一向給予高度的自治權。「只要不會有生命疑慮的事,他們都認為我可以去試試看,需要幫忙時他們再提供建議。」凃峻清在這樣極度彈性的管教方式下,完成一次又一次的體制衝撞及自我突破。



    談及社會如何給予青年空間使其成長、不成為媽寶,凃峻清話鋒一轉,表示其實能透過調整現行法規,促進青年自我承擔社會責任。

    未滿20歲學生將他們遇到的困擾 一個個拋向凃峻清

    凃峻清當上台大學生會長後將焦點放在學生事務上,也漸漸察覺到,倡議《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對學生而言是相當迫切的議題。



    光是在大學校園裡,他就看見許多離鄉背井的學生,受限《民法》成年年齡門檻,無法自行租屋、銀行開戶,甚至無法決定申請就學貸款補助;就連參加社團出遊活動,這些來自外地的學生得特地跑回家或寄件,以取得家長同意書並寄給校方後才能成行。



    凃峻清也曾與技職生討論過「還權於青」的急迫性。因為經濟和課業需求,技職生比一般大學生更需要出外實習、打工,甚至會更早進入社會,但換句話說,也更早遇到成年年齡限制所帶來的困擾。「時代不一樣了,這些法律體制已需要更新了。」

    凃峻清深信只要晚一天修改法令,就造成青年多一天的權益損失。(圖片來源/李英婷 攝影)

    「只要晚一天改,就造成青年多一天的權益損失」

    這也是為何凃峻清2019年要在公部門的公平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動下修《民法》成年年齡連署,並以台大學生會名義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團體合組「修民法挺青年陣線」,向行政機關與立法院遊說該議題。最後,他們號召了勵馨基金會等近70個民團、學生團體加入連署,並持續擴大倡議能量。



    除了青年應獲得生活上的完全權益,凃峻清認為青年的投票權(公民權下修至 18歲)也應該被補足,因為青年擁有完備的社會、經濟權利,能夠學會與練習自我決定、自我負責,另擁有投票參政權則能賦予青年影響公共事務的機會。


    年齡下修至18歲 「儼如通過人生重要儀式」

    凃峻清認為,界定成年年齡是18歲抑或20歲,雖然在實際生活中無太大影響,但意義卻有所不同。18歲是一段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轉折,因年滿18歲者剛好是決定上大學或就業的躊躇過程,是面臨人生躍升到下個階段之際,青年的行為與看待世界的方式也將有極大轉變。如果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儼然像通過一個重要儀式,是政府與社會肯定18歲「長大了」。



    他認為,台灣自以為透過法律限制是在保護青年,其實不然,反而只是讓 18、19 歲的青年無法意識到自己已經長大了,這也是外界把18歲視為媽寶的根本原因。



    「我們期待青年被賦予權利,就該一併提早訓練他們被賦予責任。」凃峻清接續表示,如今社會還出現權責落差情況,年滿18歲須負完全刑事責任,但未滿20歲前卻不能自行決定許多民事面向的權利。若下修成年年齡,賦予 18、19 歲青年提早得到「完全權利」,但同時也督促這群人必須盡早擔起社會與經濟責任,公部門更可順便審視與修正,這些一直以來遭詬病、不甚合理的法規。



    「負責任這件事,不是過一個年歲就能馬上學到,而是需要透過一個社會制度支持,得以培養與學習」,凃峻清補充說明,「這不只是社會制度的原因,也是社會制度的效果。」



    黃梅茹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