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將修法,規範外送員每年須接受至少1小時食安相關課程,估計影響10萬人。示意圖,廖瑞祥攝
外送員注意了,衛福部食藥署預告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草案,明定新加入外送平台的外送人員,應在開始提供外送服務前,完成至少1小時食安教育訓練,後續每年也要接受至少1小時訓練,新制預估影響全台10萬名外送員。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根據草案內容,新加入平台的外送員,應在開始外送服務前,完成至少1小時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已在執行外送者,每年也須接受至少1小時相關訓練。教育訓練可由外送平台業者自行辦理,也可由衛生主管機關或其認可的機構辦理。
若是平台自行辦理,講師應由食品技師、公共衛生師,或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相關學、經歷者擔任,確保課程專業。
許朝凱指出,經洽詢台北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排除同時於多個平台接單產生重複計算情形後,初步估算國內外送人員約10萬人,包括兼職及專職人員。
現職外送員今年若在辦法實施前已接受平台提供相關訓練,且能提出當年度1小時訓練證明者,即符合規定,無須重新受訓。若未具相關訓練證明者,則應依規定於當年度完成訓練。
許朝凱表示,若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時數不足,將依《外送專法》第24條規定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2萬至10萬元罰鍰。更重要的是,未經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者,因同時違反《外送專法》及《食安法》,將優先適用《食安法》規定,若經限期改善未改正,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
許朝凱提到,為強化外送食品衛生安全,衛福部去年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增訂「食品外送平台衛生管理規定」,規範外送員取得交付食品時,不得有污染食品行為,外送箱具密封及保溫效果,且裝備應保持乾淨清潔,運送過程避免食物溫度劇烈變動,防止食品遭污染或變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