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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家安專欄|「言語羞辱」入教師法會讓哪種老師無法帶班?你希望這種老師帶你的小孩嗎

    2019-12-11 17:36 / 作者 蔣佩庭

    人本教育基金會試圖推法案禁止老師「言語羞辱」學生,一些老師反對,認為羞辱的界線模糊,會造成寒蟬效應影響教學。


    教師上課示意。(圖片來源/Pexels)

    「反言語羞辱」是現行教師法的細緻和具體化

    其實理論上,這些老師擔心得太晚,先不管是否有貫徹,現行《教師法》裡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已經規定教師的輔導與管教必須關注學生的人格特質和身心健康狀況,並要求管教手段符合比例,也確實有老師侮辱學生,依「不當管教」甚至「妨害名譽」判刑的案例。*1 以此觀之,人本的推動方向,可以說是現行教師法的細緻和具體化。



    當然,界線模糊和寒蟬效應,是所有限制型法規上路時都值得留意的問題。然而我想指出一件簡單的事:不羞辱人,是文明人往來的底線,能當到老師的,應該都是文明人,自己沒辦法控制自己,讓情況發展到要特別立法管,這其實已經夠丟臉了。



    人本長期協助學生面對不適任教師,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找他們蒐集的那些辱罵錄音。不管人本推法案最後有沒有成功,教育體制內部應該都要更注意那些不講理、無法控制脾氣、有性別或其他歧視、有控制狂...的老師,提供他們需要的幫助

    不適任教師造成學生心理傷害的案例屢見不鮮。(圖片來源/Pexels)

    老師這工作,讓你變得更好還是更糟?

    我一直覺得從事老師這個職業有種危險,你有責任管理權力比你低很多的人,而他們當中多數智性能力也比你低很多。這種處境讓老師容易習慣使用權力控制人,容易偷懶用脅迫取代說理,最後成為固執不講道理的人。你自己或許有辦法抵抗這些誘惑,但顯然不是人人都像你。有些人當老師當久了,可能失去正常的溝通能力,沒辦法應付智性和權力都跟你不相上下但意見不同的人。



    我有一些朋友做服務業,曾提到最難纏的客人常常是當老師的人,他們容易提出無理要求,認為你該配合,無法為自己辯護,又愛生氣。我每個月都會協助國高中教師培訓,我的課程專業是邏輯思辨和溝通,來上課的年輕老師,則偶爾會提到在學校會議裡,當一些固執的教師前輩遇上不同意見,幾乎沒有溝通的可能。

    「言語羞辱」入法,讓老師無法帶班?

    有些老師作風開明,習慣跟學生講道理,只要「言語羞辱」有明確判準,他們不太擔心自己觸法,因為他們本來就沒在言語羞辱學生。然而,少數老師濫用權力久了,不幸地對不當管教習以為常。他們抱怨人本推「言語羞辱」入法,會讓老師無法帶班,這某程度為真,因為他們確實已經沒有能力用正常的方式跟學生溝通。有些這類老師主張說,若法案過了,他們就要明哲保身不管學生,我倒覺得這不見得是壞事,有時候不會教的人教太多,比不教還糟



    以此觀之,我反而認為「反言語羞辱」入法,對老師們有一種正面意義。老師這工作不好做,因為它背負管教責任,又握有能壓制學生的權力,業務繁忙,可用的時間又有限。老師有責任避免學生長成怪獸,但在種種限制和要求下,若拿捏不好,自己可能先長成怪獸。這類情況不只發生在秩序不穩定的後段班級,也可能發生在「求好心切」的各種資優班



    當老師的心理健康先受損,自然無法用健康的方式教養學生。不羞辱人,是文明人往來的底線,如果我恰好是「反言語羞辱」法案的目標,那這個法案其實是在提醒和幫助我回歸文明。當然,要營造好的教育環境,不能只靠用法規恫嚇老師,政府應該讓一線教師能方便取得各種支援,並降低他們的實際工時,讓教學、研發和行政工作以合理的份量分配



    *感謝在我的臉書動態參與討論的人們(http://bit.ly/2LGSjxe ),感謝許任佑給本文初稿的諮詢意見。



    註解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6 年簡字第 1908 號刑事判決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03/127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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