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狠心!台南貨車司機將小狗拎出車窗、還抓牠撞門 市府將開罰

    2024-02-22 12:50 / 作者 綜合中心
    台南一名貨車司機停等紅燈時,竟將狗抓出窗外還多次撞門,引發網友撻伐。翻攝臉書
    台南有網友行車記錄器拍到一名貨車駕駛在停等紅燈時,竟單手將小狗拎出車窗外,還多次抓狗撞擊車門,虐狗行徑令人髮指。影片近日在網路瘋傳,台南市警局善化分局表示,該駕駛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可處3千至1萬8千元罰鍰,疑似虐狗部分已請動保處調查。依動保法規定,若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起虐狗事件發生在台南市興農路與烏橋中路路口,網友以行車記錄器拍到一輛貨車在停等紅燈時,駕駛突然搖下車窗,單手拎出1隻白底黑斑點的小狗,還多次抓著狗用力摔撞車門,綠燈時隨即急踩油門加速前進。網友目擊整個虐狗過程,氣得將行車記錄器影片PO網,引發網友群起撻伐。

    根據《ETtoday》報導,善化分局交通組組長黃詩萍指出,汽車駕駛人於車外手持動物顯有危險,已違反道交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新台幣3千至1萬8千元,另疑似虐待動物部分,善化分局將函請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調查。

    台南市動保處組長黃瓊如則指出,有關有駕駛人涉嫌虐待動物一事,動保處據報立即派員查處,並查明涉案人身分,其虐待動物犯行涉及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者依同法第30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若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違法事實。
    綜合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