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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法院審判長涉對同仁「摳私處、吸胸!」 他拒認罪:我沒做!天地神都知道

    2024-01-22 14:56 / 作者 侯柏青
    前士林地院審判長蔡明宏在律師丁昱仁(左)陪同下受訪。侯柏青攝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被控強吸女書記官胸部、摳碰菜鳥女法官私處,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士院今天首度傳他出庭,蔡明宏否認犯罪,他出庭後首度向媒體打破沉默,強調「我絕對沒做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告訴人也知道!」

    檢方認定蔡明宏涉嫌兩起強制猥褻案,將他起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他今天首度出庭,法院開庭約半小時後結束,訊後蔡明宏堅定向媒體表示,「將來我會在訴訟程序上去力爭我的清白,證明我的冤屈。謝謝。」

    法官論壇去年6月中旬出現的一篇署名「你不孤單」的貼文,一名正義法官上網吹哨,指稱前年11月15日,士院人稱「蔡董」的2字頭審判長,開車載菜鳥女法官上陽明山用餐,竟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隨後這名法官遭起底為時任審判長蔡明宏。

    案發後,蔡明宏疑署名「當事人」上法官論壇PO文發毒誓,強調「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性騷擾,也不能容忍藉ME TOO熱潮惡意潑穢尊嚴,在此發下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不過,士院先發布他免兼刑五庭審判長,改調刑二庭法官,司法院長許宗力隨後將他停職,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認定成立性騷擾等罪名,將他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停職。

    蔡明宏並非首次捲入性平案,2007年他曾邀約女書記官到陽明山而捲入性騷疑雲,遭司法院記2次申誡。

    檢方查出,蔡明宏當時邀約這名年輕女法官到陽明山用餐,在回程車上找藉口關心對方,卻扣住她的左手腕並用力揉捏,被害人百般抗拒,他最後不情願的說,「好啦!再給我5分鐘」。詎料蔡明宏又再度出手,隔著褲子摳碰她的私處得逞。

    檢方調查後又接獲另一名被害女書記官提告,懷疑蔡明宏在2007年11月7日前擔任行政庭長時,涉嫌邀被害人共進晚餐,在回程車上卻出手按摩其左肩、摸胸部甚至舌吻,更掀起她的上衣吸舔胸部,被害人反嗆「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沒想到他竟回:「早就不想做了。」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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