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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買兇殺人被判刑又被控違法洗錢 威震集團吳明達獲不起訴

    2026-06-01 12:23 / 作者 呂志明
    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資料照。呂志明攝
    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因為買兇殺人還經營賭場,被法院依預備殺人及賭博罪判處應執行1年8月。此外,吳明達還被控將經營賭場的利潤2265萬元,轉匯到中國供因案通緝的威震集團二當家張恭華使用,涉犯洗錢罪,台北地檢署將這個部分移送高院併辦後,合議庭認定沒有證據證明吳明達涉及洗錢,移送併辦部分與起訴部分無裁判上一罪的同一案件關係,因此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檢察官調查後採納合議庭見解,今(6/1)日處分不起訴。

    另外,就買兇殺人的部分,當時吳明達拿出500萬元聘請張姓殺手想要幹掉萬華角頭芳明館大老黃清源,不料殺手倒戈害他破局,檢察官認為這名張姓殺人同樣涉犯預備殺人罪,也一併將他移送高等法院併辦。不過合議庭認定此部分犯行無罪,因此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檢察官調查後也一併在今日處分不起訴。

    1999年,吳明達在台北市農安街125巷內,當街狙殺北聯幫前幫主唐重生,被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入監服刑後於2017年2月24日假釋付保護管束出監。2021年間,吳明達因與1名建商有債務糾紛,不滿對方催債還在臉書PO文,一怒之下就指示手下蔡男前往建商住處開槍,男最後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後,潛逃至柬埔寨。

    另一方面,李男因為為吳明達之間的債務糾紛無法解決,請萬華角頭芳明館大老黃清源出面協調,吳明達不滿黃清源介入,竟拿出500萬元的酬金買兇,請手下找殺手幹掉黃清源,不料原本答應的張姓殺手在陣前倒戈,最後計謀無法得逞。

    檢警在追查吳明達買兇殺人時,又發現他在萬華地區經營職業賭場,還將賭場賺來的錢共計4520萬元,交由地下匯兌業者,其中2265萬元,轉匯人民幣500萬元到大陸地區的銀行人頭帳戶,供因案通緝的威震集團二當家張恭華使用,其餘的錢也以地下匯兌方式匯到國外,隱匿其去向。

    北檢就吳明達涉犯《刑法》預備殺人、賭博等罪提起公訴後,法院就這2個部分判處應執行1年8月。至於檢察官追加起訴吳明達涉犯洗錢罪及張姓殺人涉犯預備殺人罪的部分,法院認定2人被指控的犯行均無罪,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採納法院無罪見解,將2人處分不起訴。

    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去年5月16日下午搭乘囚車前往台北監獄服25年殘刑。資料照。呂志明攝


    另一方面,吳明達早年犯下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2017年2月24日,假釋付保護管束出監,觀護結束日期為2032年2月23日。然而在假釋期間,吳明達又犯下預備殺人罪,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情節重大被撤銷假釋,去年5月16日北檢指揮刑事局、台北市刑大等單位,將吳明達拘提到案,送前往台北監獄服25年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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