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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衝擊生態、增淹水潛勢 環委駁回「台南綠能產業園區」開發案

    2024-04-24 20:50 / 作者 綜合中心
    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計畫。取自施政亮點資訊網
    台南市政府欲推動「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計畫,經歷4次環評初審,第4次環委結論「建議不應開發」。環境部今天(4/24)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2次會議,審查「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委今對開發單位的報告仍有衝擊生態、增加周遭淹水潛勢等影響,最終認定不應開發,成本屆環委首個駁回的重大環評開發案。

    開發單位台南市政府表示,園區計畫面積為64.64公頃,北為台86線快速道路,南為港尾溝溪疏洪道,西臨仁德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東臨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及甜心牧場。

    台南市政府說明,因應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結論,將淹水補償體積由16.6萬立方公尺提升至21.24萬立方公尺,不僅優於法規及出流管制核定淹水體積要求,也符合現況實際淹水情況。這件環評案歷經4次環評初審會議討論,但就森林生態、鄰近有機農場等議題仍有疑議,且園區為淹水潛勢區,環評委員認為對環境、生態及周遭農業等有重大不利影響,建議不應開發。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示,本案選址的森林生態調查發現156種動物,其中5種特有種、19種特有亞種,8種是二級保育類、2種三級保育類,盼這片森林土地能作為台南的都會森林公園保留下來;如今60公頃、約2萬棵大樹組成的森林只保留22公頃,就算移植樹木,但森林生態根本無法移植。

    經閉門會議,環委認為,基地現況維持完整林地,林相維持良好,生態豐富,開發單位缺乏完善棲地補償規畫及生態保育措施;而開發單位所提喬木移植區,現況為完整草地,移植喬木會不利於原有動物棲息;開發也將改變現況土地使用、地表高程及蓄水能力等,依開發單位所提滯洪容量及淹水補償規畫,仍將加重鄰近區域淹水潛勢,對當地環境有顯著不利影響,因此決議認定本案不應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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