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偷拍案,民眾組自救會前往板橋分店抗議。李政龍攝
知名醫美「愛爾麗集團」近日爆發疑似偷拍風波,集團日前高調宣布全面退費止血,未料卻再踩法律紅線。衛福部今(8)日表示,愛爾麗疑涉違法預收醫療費用及促銷行為,恐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最重可面臨停業甚至廢止開業執照,昨(7)日已發函給愛爾麗旗下19家連鎖診所所在地衛生局,將會進一步查處。
衛福部醫事司接受《太報》採訪時表示,依據104年2月11日衛部醫字第1041660848號函釋,醫療機構若以預約治療等名義「預收醫療費用」,已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可依同法第103條第1項第1款處以罰鍰,並須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4項規定,將超收費用退還病人。
衛福部醫事司進一步指出,若醫療機構未依限退費,依《醫療法》第108條第7款規定,除可再處罰鍰外,主管機關也可視情節,針對違規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部分、全部門診與住院業務,處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最重甚至可廢止開業執照。
此外,針對愛爾麗醫美長期進行促銷行為,衛福部醫事司也指出,依據105年11月17日衛部醫字第1051667434號令釋,《醫療法》第86條第7款所稱「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已明確包含促銷行為。違者依《醫療法》第103條第1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又如有一年內已受罰三次以上等情形,得依《醫療法》第103條第2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吊銷負責醫師醫師證書1年。
衛福部醫事司強調,昨(7)日已正式發函給愛爾麗旗下19家連鎖診所所在地衛生局,後續將依法進一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