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防檢署日前召開動物用藥新制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有大批民眾聚集農業部抗議。廖瑞祥攝
原本預計7月1日實施的動物用藥新制,農業部4月15日「直接註銷」並重新擬定新辦法。為什麼初衷是為解決動物用藥「灰色地帶」的法令政策,最終卻是「灰頭土臉」告終?未來又該朝哪些方向推動,才能確保用藥安全,保障台灣毛小孩的醫療權益?
歷經多年法規空窗期才完成制定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經過兩年緩衝期,原定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實施,然而,隨著時程逼近,該法規在實務執行面與配套措施上卻出現諸多爭議,引發獸醫界、動保團體及飼主們的強烈批評,擔憂法令規定將嚴重衝擊第一線的動物醫療品質與用藥權益,從原本「灰色地帶」推向「暗無天日」的深淵。
面對各界排山倒海的質疑聲浪,農業部邀集相關單位於4月10日召開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最終是以「舉手表決」方式決定暫緩實施。相隔5天,防檢署長杜麗華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正式確認將會直接「註銷」該辦法,並全面重新訂定。這連執政黨民代都看不下去,立委劉建國批評,2015年開始討論的辦法就是「不妥適」,才會鬧出那麼大爭議,造成現在要推倒重來,非常不解「為何公部門在訂立法規上能粗糙成這樣?」日前研商動物用藥新制修正草案會議,場外很多民眾帶寵物前往農業部陳情,希望把動物生命放在優先考慮位置。廖瑞祥攝
《動保法》與《藥事法》的矛盾 10多年歷史共業遲未解今日困局必須回溯台灣動物用藥長期的「歷史共業」。由於台灣的人用藥品歸衛福部管理,動物用藥歸農業部管理。但是,伴隨伴侶動物醫療需求快速成長,動物專用藥品與醫材供應長期不足,農業部10多年前修正《動物保護法》,規定治療動物疾病所需藥物不足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一定類別之人用藥品。可是,依據《藥事法》第50條的規定,可合法購買處方藥品的對象,始終沒有包括「獸醫診療機構」。
這導致一個荒謬的現況,台灣的《動保法》框架允許獸醫師在動物藥物不足時,使用人用藥物進行治療,但獸醫卻沒有合法管道向藥商購買人用藥物(買不到)。過去多年來,獸醫只能透過中盤藥商「私下」購買,政府單位對此和稀泥、得過且過。然而,這個「灰色地帶」曾引發一些社會案件爭議。2012年,一名藥商自製動物用偽藥,竟成功賣給上百家動物醫院,事件爆發後,農委會(農業部前身)與食藥署展開大規模稽查,導致合法藥商不敢再賣藥給動物醫院,因為缺藥,獸醫師被迫走上街頭爭取修法,也開啟訂定人用藥品用於伴侶動物管理辦法的討論。
2022年,台北一家動物醫院使用美國合法、療效極佳的犬用癌症標靶藥 PALLADIA 治療狗狗。但因藥商評估台灣市場太小未申請藥證,狗狗過世後,飼主提告醫院使用「禁藥」。明明是救命藥,卻因法規滯後變成違法,引發全台獸醫的恐慌與寒蟬效應。此案也加速管理辦法制定時程,2024年2月《犬貓用人藥管理辦法》發布,並給予2年餘之緩衝期,以利藥商申請動物保護藥品登錄等配套措施。
然而,該辦法採取的雙軌制,包括701項藥品動物保護藥品經「核准登錄」可直接賣給獸醫院,或人用藥品從藥局取得,可是,歷經兩年過渡期,至今年4月4日只有144項216件藥品完成登錄,登錄率約20.5%,且透過藥局取得用藥,也招致延誤毛孩就醫等諸多批評,農業部4月10日宣布登錄改為「公告制」,並提出寄存機制想化解藥局取得用藥的爭議。
許多獸醫師在會議中表達,這些「修補」只是治標不治本,並未達到當初立法的兩大目標:確保動物的醫療權與生命權,以及讓獸醫能合理、便利地取得所需藥品。在沒有完善配套下硬推上路,恐引發更大的醫療災難。最終會議以表決方式決定暫緩實施,而後農業部也直接廢止該辦法,準備重新擬定。
新制失靈:藥商卻步、偏鄉缺藥,雙軌制反成醫療災難為何各界對4月10日的修正方向仍不買單?第一個問題是供給端「藥商配合意願低」的情況不會改變。因為農業部雖修正為「公告制」,不再要求藥商主動申請,但藥品必須重新貼標,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代表直言,最擔憂是大量進口後如果賣不完,「沒有健保或其他貼補,虧損是廠商自己要賠」。
二是需求端,獸醫擔心「用藥選擇可能受限」及「動保用藥因產線競爭的缺貨疑慮」。台中市獸醫師公會副理事長王志遠擔憂,當一個品項成為動保用藥後,就刪除人用藥的品項,但若廠商因為利潤等原因不做或關門,會影響到用藥選擇。新竹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陳明遠指出,動物臨床給藥具有高度特殊性,動物拒絕用藥、主人要求重新調劑是日常,剝奪獸醫的藥廠選擇權,完全是忽視物種適用性與動物緊迫問題。
人用藥品部分,最大爭議在於偏鄉困境與權責黑洞。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宜蘭縣獸醫師林雍翔點出偏鄉實務困境,偏鄉藥局稀少且距離遙遠,藥局根本不可能備齊冷門的動物用藥庫存。「先付錢給藥局再叫貨」的模式,在分秒必爭的動物急救實務上完全不可行,嚴重拖延黃金治療時間。
無主動物與野生動物也可能成為「法規孤兒」,因為雙軌制下要求獸醫開立「購藥證明」,但這張證明可能難倒很多動物救援機構。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楊孝柏就質疑:「動物園或流浪動物之家的七八百個無主動物,請問飼主是誰?晶片號碼是多少?我們要如何填寫購藥證明?」
此外,為了彌補藥局無法即時供藥的缺陷,防檢署提出「藥局將藥品寄存在動物醫院」的方式,但「寄存制度」有權責歸屬與調劑風險。王志遠舉例即點出調劑責任的黑洞爭議:「獸醫開處方箋讓畜主去藥局買,藥局若貼心幫忙磨成粉,萬一出事了,責任歸屬是藥局?還是獸醫?」
動物藥使用未公告的人用藥品,要透過藥局的制度,引發批評。洪敏隆攝
解方一:借鏡國際拋棄「事前限制」 強化「事後監管」原定7月1日要上路的法令註銷後,獸醫臨床用藥問題的「灰色地帶」,還是要儘快「打掉重練」制定明確且可行的規範,真正與國際接軌的重生契機。
在全球多數已開發國家,獸醫臨床的核心邏輯早已從「事前限制」轉向「專業裁量與事後監管」。然而,台灣原本的法規方向,是採取以正面表列為核心的管制架構,並疊加標籤限制與藥局中介管制藥物流通等多重嚴格規範,使獸醫在臨床用藥面臨高度制度束縛。
美國或歐盟則是用監管取代禁止,設計核心都在於法律不預先限制醫療,而是要求專業負責與紀錄可追溯。日本還建立「動物用藥品副作用通報系統」,同時要求獸醫師承擔相對應的責任,目的都在確保動物的醫療權與生命權優先的精神。
楊孝柏說,醫療是不斷在發生變化,每一個動物生命都很珍貴,當國外臨床案例顯示,某個藥是有機會幫上忙,若還要跑時間流程去做正面表列的申請,醫療的時效性會受到影響,因此必須比照國際改為負面表列,且要從源頭根本解決就是修《藥事法》,建立獸醫處方藥的合法調劑、供應與緊急用藥機制。
解方二:推動處方透明化與完善病歷系統長期救援貓咪的「天使貓男」許鐳譯在臉書提到「制度不能只管藥,卻不管責任。」未來法令制定,應建立完整的用藥紀錄與病歷系統,讓所有處方都可以被追蹤與查核,建立「寵物用藥紀錄系統」,類似人類的健保雲端,可以查到每隻動物的用藥履歷、可跨院查詢等,飼主對用藥也要有「完整知情權」。許鐳譯說,一旦發生錯誤用藥或重大醫療疏失,應該有分級處罰,例如警告、再教育、停業甚至吊銷執照,而不是模糊帶過。必要時也應該引入第三方審查機制,讓判定更客觀。
他強調未來制度應該做到幾件事:讓動物得到即時治療、讓用藥透明安全、讓飼主真正被保障,同時也讓醫療行為有清楚的責任與監督。若這些做不到,那不管制度怎麼改,問題都還是會存在。
因應需求,有越來越多動物醫院提供急診或重症服務。洪敏隆攝
解方三:解決本土「動物用藥」發展困境台灣區動物用醫藥保健工業同業公會代表施柔安則點出國內動物用藥研發面臨的「法規門檻」與困境,台灣現況的動物用藥之所以這麼少,是因為現在臨床大量使用的是人用藥品,但若要將這些人用藥成分拿來開發成專屬的「動物用藥」,在防檢署的現行法規下會被歸類為「新藥」的成分。一旦被視為新藥,就必須進行大量的臨床試驗、毒理安全試驗以及動物藥理學試驗。但在台灣的環境下,受試單位與相關資源非常難以取得,投入成本極高。
施柔安說,在目前的制度現況下,動物用藥的開發會受到阻礙,未來在增加藥物品種、劑型以及劑量的選擇性上,只會越來越少,期望政府能有相關的政策機制,來實質支持與鼓勵國內廠商投入「動物用藥」的開發,透過政策支持開發出動物專用的不同劑型、劑量,以及更符合動物需求的「適口性」藥物,讓第一線臨床獸醫師有更多選擇,才是真正核心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從2012年走到今天,台灣動物用藥管理制度在泥淖中空轉十多年,太多利益團體在其中角力,卻忽略躺在診療台上奄奄一息的生命,註銷不適任的管理辦法只是止血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部會間放棄本位主義,正視臨床需求,提出具體、合法、有效,與國際接軌的法案。別讓繁文縟節,成為扼殺毛小孩生機的無形殺手。